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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卷云舒 于 1-6-2018 20:36 编辑
请大家帮忙,请教一下:我是PR 九年了,在本地一家英资金融公司上班,现在有个机会外派回国内,但是我想把雇用合同和薪水留在新加坡,这样公司可以给我交公积金。一方面是因为我打算买hdb, 另一方面 担心cpf 断档 可能会影响以后去延 re-entry permit。我的雇主说只要公积金局或者ICA 同意可以这样做就可以这样安排,公司HR问了公积金局说合同和薪水可以留在新加坡 但公积金公司不可以交 个人如果自己付 就要从强制缴纳转成自愿缴纳 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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