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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018 22:40:3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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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亲自跑了趟ICA,大家的认知基本没毛病,我之前抱有侥幸心理希望老婆不算DPR,但我们也不会采取离婚这样的极端做法。
因为我们还有四年半才到期,期间只要我老婆一直在新加坡做工,升个职跳个槽,带上孩子申请公民通过的希望应该不小。
如果他们的公民还没获批,那我只能最后一年看看有没有机会回新加坡工作(机会很少),或者让公司帮我把HC换到新加坡,在新加坡拿工资交税交CPF,人作为外派在中国干活(这个应该问题不大)。
万一以上都没成功,最坏的打算就是母子两一直在新加坡工作上学直到申请公民成功为止,所以已做好最坏的打算,可以安心的离开了
问多一个问题纯属娱乐:什么样的条件一个人带孩子申请公民才算希望较大呢?5年5K? 6年6K?7年7K?8年8K?......20年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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