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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8 09:33:4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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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老看一些很二的网站的所谓消息,给你科普一下:
简单来说,CRS就是通过参与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税务居民资料,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CRS对应的只是一个标准,各国将以本国法律法规的形式落实到底。
关于CRS,请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CRS要求的是申报,申报并不等同于查税或者征税,更不等同于税收稽查;
2、CRS针对非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进行申报。如果您常年在国内,也没有海外资产,跟您就没有半毛钱关系;
3、CRS首当其冲针对的是特许权使用费;最受影响的主要是跨国企业,其次是高净值人士,而不是普通小老百姓;
4、CRS的透视原则:以前那种透过中间公司(导管公司或者壳公司)来逃避税收的行为,将全部被穿透,很难再藏住了;
5、 CRS要求交换的主要是金融账户,其他如房产、股权及其他实物资产并不需要交换;
6、CRS也好、个人税号也罢、302号文也好……措施一个接一个,资产在未来将无法藏匿,不管是哪种税,将逃无可逃;
7、美国没有CRS,但是有自己的FATCA法案;
8、对于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传统避税天堂,也全部在CRS之列,对他们来说这更多的是一种不得不履行的强制性义务;
9、以前,各国交换金融信息需要先申请,并提供充足的理由,对方国才会配合提供;今后,各国的金融信息将实现定期的自动交换,无需任何理由;
10、移民也无法规避CRS,只是从在一个国家交税,变成了去另一个国家交税而已;
11、海外保单同样需要互换信息,例如香港保单,各类年金险和终身寿险均要申报(重疾险和定期寿险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金账户当然也在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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