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容院老板娘和商人丈夫虐佣罪成,昨天(2月11日)双双被判监和赔偿女佣上万元创伤费和收入损失,法官斥责主犯老板娘压迫和侮辱、伤害女佣,判她坐牢36个月和赔偿女佣1万1800元,男被告因一次对女佣动粗,被判坐牢六周和赔偿女佣500元。
获保释等上诉
男女被告林俊龙(44岁)和谢丽丝(39岁)都不服所判,分别以5000元和1万5000元保释等候上诉。
事件于2016年8月至10月13日之间发生,地点在榜鹅径的组屋单位,受害者是20来岁的缅甸籍女佣漂漂玛。
根据控方结案陈词,女被告嫌女佣做家务手脚慢,要女佣用热水自淋肩膀,还说若女佣不自淋,她就会代劳,再报警说女佣自虐,让她坐牢,女佣害怕只好照办。她的肩膀因此被热水烫到起泡,而女被告还给她一根针要她刺破水泡,女佣因此痛到喊出声来。
热水自女佣肩膀流到地上后,女被告要女佣用毛巾擦干地板,将洗地板的药水倒进水桶中,喝令女佣喝下掺杂着狗毛的抹地污水。女佣喝下污水后呕吐,肚子痛了好几天。
2016年8月底,女被告对女佣发脾气,叫女佣在厨房跪地磕响头,还要确保人在客厅的她可听到额头撞地的“咚咚”声。
对此,女佣指女被告说是中介指示要这么做,她因此跪地磕头,头部还流血。不过,女被告反指女佣听到她与中介通电话,得知将被送回去,为此情绪激动,磕头要求不要将她送走。
另外,女被告给女佣吃的是未煮过的面条和饼干,造成她营养不良,体重从50公斤骤降至38公斤。女被告抗辩时称女佣爱美,不给她吃东西是要帮她减肥。
法官斥责女被告的行为,指女被告压迫和侮辱女佣,给她带来至今无法磨灭的心灵和身体创伤。女佣的肩膀被热水淋伤后留下伤疤,为此要穿上外套遮掩。
法官指出,女被告不给女佣发工资、不给营养食物、不断威胁恐吓要报警、不让她和美容院职员沟通、要她对上门的警员撒谎,事后毫无悔意,这些都是加重她罪责的因素。
法官强调,不管女被告对女佣的工作表现有多不满,都不是她虐佣的借口和理由。最后,法官说,女佣案发后有好一段时间无法工作,女被告因此要赔偿女佣的收入损失。
此外,女佣在案件中蒙受的伤害,被告也要一一赔偿,因此除了四个月共2800元的收入损失外,女被告须另外赔偿女佣9000元创伤费。
其中用热水烫伤一事,法官令她赔偿5000元,其他轻重损伤各赔偿500元至1000元不等,共须赔偿女佣1万1800元。
男被告因怀疑女佣丢掉他的眼镜而打她,虽只动粗一次,也须赔偿500元。(人名译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