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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mmaDD 于 6-5-2019 09:48 编辑
2017年来新加坡,和国内的朋友合开了一个公司,申请了EP,作为新加坡唯一的员工和公司董事。2019年3月公司停止营业,但公司没有注销,想着等找到新工作再注销公司。4月新公司申请SP,两个礼拜后看到状态更新为rejected。求问各位能否帮忙分析一下原因,还有解决办法。其他条件如下,
荷兰本科
工作经验总共十年
EP时期
薪水:5980
公司董事
职位regional manager
SP申请
薪水:3500
职位:senior procurement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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