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老流氓“捡尸”未遂,一脸懵逼的未遂...也得坐牢八个月 先说说“捡尸”的事儿... “捡尸”主要指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捡走,再带走发生性关系。
(图:来源自网络)
最开始被受关注的是中国台湾“捡尸”热潮曾在网络引发讨论,更有网友以“捡尸大道”形容新北市信义区一带,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关键词屏蔽]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性爱关系,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 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自称一年曾捡过三十人纪录的大卫说,“全尸不要,只捡半尸”。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酒味),还会吐,很恶心”。大卫表示,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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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新加坡大叔在新加坡也要赶一波“捡尸”潮... 这老流氓已经52岁了,但是色心依旧... 他“好心”送烂醉只有23岁的妹纸回家,逼她上了一辆德士... 在途中,老流氓曾经尝试将妹纸带到两间不同的酒店,好在妹纸还有些许意识,妹纸每次见到自己没到家就被要求下车,就会大喊大叫,老流氓最终只能把妹纸送回家。 ... 这老流氓还是惯犯...前科累累,从1980年开始就进出监狱无数次... 最终,法庭判老流氓坐牢八个月... 理由—— 两项非礼罪名不成立,但被判掳拐罪成。 也就是说老流氓是非礼未遂... 非礼未遂...非礼还未遂....这罪名纯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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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是要提醒广大妹纸,一个人出来喝酒真的太危险... 首先,是陌生男人嘴里的一块肉 就像上文所述,深夜出门喝酒的女生,一般都是追求刺激,但是等自己真的喝的烂醉,不省人事的时候,你可知道有多少男人正在盯着你,你喝得越醉,他们就越兴奋,把你直接拉到开好的房间里,谁知道会有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等你第二天迷迷糊糊的醒来的时候,你已经失身了,你还能怪谁?你连睡你的人都可能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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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车轮下的亡命鬼 当醉的不省人事的时候,还尚存一丝丝想要回家的意向,大晚上马路上的车行驶的速度都在80码以上,迷迷糊糊过马路,可能就那一次,成了生命中最后一次过马路,好点的司机送你上医院可能没事,断胳膊断腿,坏点的司机直接挖坑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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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人贩子手里的“肥羊” 很多人贩子就是在酒吧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抓那些喝醉了不省人事的人。 说是你的朋友接你回家,你迷迷糊糊的哪里知道他是坏人,坐上了他的车,你可能就成了深山里别人的妻子,不管你多大,你都会有自己的孩子。 也有可能身体的器官零件少了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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