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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一家5口,夫妻2人及3个孩子,
● 2015年GIP投资移民,同年全家PR获批;
● 孩子为4岁(2016年在本地出生),14岁和18岁,分别在幼儿园、政府中学和JC上学;
● 2018年2月提交SC申请资料,母亲(为GIP主申请人)带3个孩子申请,父亲没有申请;
● 2021年12月ICA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已提供,2021年1月20日收到被拒信件;
其他,
● 自2015年起至今 母亲和孩子一直在新加坡,父亲每2个月来新加坡一次。
● 已在本地买房;
● 2015年起注册了1家公司,主要用于给父母2人交纳公积金,没有雇用本地人。
请各位大神帮助分析下被拒原因。 和全家没有一起申请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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