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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0年房贷当5年“钉子户” 离婚汉被赶搬竟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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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 联合晚报
文 / 王英慧摄影 / 庄耿闻发布 / 2021年5月9日 2:45 PM
拖欠建屋局贷款约10年后,建屋局强制收回被告位于榜鹅的组屋单位。(庄耿闻摄)
向建屋局贷款买下组屋后拖欠约10年房贷,建屋局要强制收回房子时,离婚汉又当了五年“钉子户”拒搬。当建屋局人员上门执行搬迁令时,离婚汉恫言开直播指控当局抢占房子还袭警,大闹超过1小时。
这名钉子户林国基(译音,61岁)被控一项蓄意伤害公务员和一项抵触建屋与发展法令的控状。他不认罪,经审讯后,被判坐牢三个月和罚款4000元。他不服所判,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国家法院昨天(5月8日)发出的判词显示,被告2001年向建屋局贷款逾12万元买下榜鹅的组屋单位,并从2007年开始拖欠房贷,建屋局以各种方式提醒他缴贷款不果,在2013年开始发函表示将强制收回他的房子。
不料,被告未加理会,五年过去了也没有搬走,当局不得不在2018年10月24日早上10时上门执行搬迁令。
被告当时拒绝开门,执行人员只好找来锁匠帮忙,但他中途突然打开木门,隔着铁门与执行人员对峙,更从屋内找来脚踏车挡门,甚至拿出手机扬言要开面簿直播“让大家看看建屋局抢占我的房子”,结果惊动警员到场,但被告仍拒绝开门。
由于锁匠使用电锯开锁,两名警员担心被告持续抵抗会不慎被弄伤,于是伸手入屋紧抓着被告的手臂阻止他挣扎,但被告拒绝配合,更多次挥拳袭击其中一名警员的手臂,最终动用约五名警员才成功抓着被告的手臂,让锁匠成功开门。
被告事后被捕,建屋局收回被告的房子。
指当局一直没行动 才不把收屋信当真
被告曾指没有收到建屋局发出的信函,后来又改口指当局多次发出强制收回组屋信函却没有执行,因此他不把信函当真。
被告开始抗辩时声称没有收到当局发出的信函,后来又说虽然有收到信函,但当局每次发信后都没有执行,似乎只是想“吓唬他”,就像是“狼来了”,他因此不把信函当一回事。
他也指当局没有明确透露赔偿金额,显然有所隐瞒,他因迟迟没等到正式的“法律文件”才没有搬走。
另外,他也指一名建屋局人员曾指有关单位是被告的婚姻资产,离婚后很可能要平分房产给前妻,他因此认为对方介入他的私事,不仅报警指对方骚扰,还采取推事投诉。他也不满建屋局人员两度上门关掉他的电源,多次惊动警方到场。
他甚至提呈一份亲笔写下的结案陈词,直指当局“滥用职权”和侵犯他的隐私等,但法官并不买账。
称母难忍受房被收 逝世是当局"害"的
被告声称自己事后进行心脏绕道手术,87岁老母亲也无法忍受他的房子被夺走,难过得入院最终逝世,是被当局“害死”的。
被告在庭上说,他在2019年1月曾进行心脏绕道手术,而他高龄87岁的母亲也同时进院,并于同年1月10日逝世。他将母亲去世归咎于建屋局,指母亲无法忍受儿子动手术后房子又被收走,才因此难过得离世。
他在庭上也坦承袭警,但坚称自己是出于“自卫”。
建屋局不仅赔偿 还帮安排另一单位
建屋局10年来一再给被告机会,虽然最终收回组屋,但事后不仅作出赔偿,还帮被告安排另一个两房式单位。
建屋局人员在庭上表示,被告自2007年拖欠房贷后,当局通过电话、发函、上门探访和约谈提醒他付款,并曾帮他安排分期付款,并有意帮他安排另一个小型单位,而被告也曾承诺要卖掉房子,但他迟迟未兑现承诺并拒绝配合。
当局尝试协商六年后,多次发函表示将强制收回他的单位,并清楚列明当局愿支付高过市价的数额(逾41万元)作为收回组屋的赔偿金。
按照条例,屋主有权在28天内针对收回组屋和赔偿金数额提出上诉,但被告不仅没有上诉也未加理会。
尽管当局在2018年10月强制回收组屋,但仍帮他安排一个两房式单位,被告用当局的赔偿金和公积金就可全额付清房价。
铜牌评论
如果是银行贷款的话,大概一年就会被收回屋子了。而且没有赔偿。
可见,HDB贷款虽然利息高,但是你不怕无家可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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