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liciaLiXin 于 4-3-2022 11:03 编辑
1.保险的赔偿的原则: 保险赔偿是在被保人有经济损失出现的时候,帮助被保人维持在原有的经济条件环境内。保险报销出现时,只有财产(产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赔偿绝对不能超过损失的数额。
2.保险赔偿的形式: 1)现金赔付: 最常见的一种保险报销形式,保险公司会以现金补偿的形式赔付给被保人相对应的损失。像是医疗保险(付医疗费),还有人寿,重疾险类。 2)修复:保险公司以广泛的修复形式来赔付损失。原因是可以在一个低花费来赔付,最常见的是摩托车保险。 3)替换:最常见的是保险公司选择以新玻璃替换已经破碎的玻璃来处理报销。因为保险公司有相对较大数量的业务,所以有能力跟相关公司讨价还价。 4)恢复(先付,再报销):通常是财产险保的建筑或者机器。通常在这个处理方式中,保险公司承担受保范围内的重置或重建,或者受损伤的机器。
3.影响赔偿数额的因素: i.保额(Sum Assured):保额直接决定了保险的赔付数额,即使实际损失高于保额,被保人不可以得到比保额高的赔付。然而呢,在财产险里面,就有可能发生 这样的情况,赔付通常会比实际的花费和开销要高过限额。 ii.保单条款:一些保单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会有分开的限制。比如说住户保险(Householder’s insurance)会限制屋内的每一个物件的保额为总保额的比例 (比如说10%)。例子: 屋内的壁画,值$50k,在保单条款里面列明为保额的10%,如遇见火灾,赔偿为$5000. iii.一般条款(Average Clauses): 有时候客户会有保障的缺口,因为有风险的是(客户所保的)总价值,但是保险公司收到的保费只是(够)保障其中一部分。 并且如果保单里面有这样一般条款,任何的赔偿都会把这个列入考虑范围内。比如说客户店里的仓库,因失火提出报销$8000, 理赔评估后实际报销数额等同于损失价值。然而, 理赔评估人员发现,实际仓库内的总价值是$15000,但是保单条款只保$10000,这个时候,损失就被调整为:$10000/$15000 x 8000= $5333.因为保险公司应赔的是$5333, 如果有这个一般条款,按照这个数额赔付;如果没有,则按实际损失$8000赔付。 iv.超出/免赔数额:是报销前的被保人需要自己支付的部分,这部分是没有在保险里面保障的。超出,通常是摩托和房屋保险;免赔数额通常是医疗保险里面。 v.共同承担额:在医疗保险里面非常常见。 vi.免赔(特权):保险公司不会报销的一个固定数额;然而,一旦超过这个数额,保险公司会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免赔(特权)的部分。
4. 附加条款(进而)增加赔偿额度 1)恢复条款 – 比如说保险公司会报销重建,或替换财产,恢复至原来的状态,但是不会超过比新的。所以说是会赔付比损失高的数额。 2)“以旧换新”条款 – 类似于上面一种,通常包括房屋险,或个人全险。有这样一个条款,保险公司会赔偿以新的物件。这样,投保人会得到比实际应得赔偿高的数额。 3)同意的价值条款 – 通常是独一无二的财产,市场上稀有的财产。比如说高级轿车。
5. 债权(责任权)转移 是说一方代替另外一方行使相应的权利,只是适用于赔偿契约。其存在的意义是在于同一损失,避免双重报销的出现,举例说:房屋保险,由于维修人员的失误,在维修冰箱时候引起 火灾,导致$20,000的损失,屋主有房屋保险保障房屋失火损失。此时呢,屋主有两个途径来修复自己的损失:1是屋主可以在自己的房屋保险里面报销;2是可以向维修人员提出因失误 导致的损失。为避免屋主获得双向赔偿,房屋保险公司赔偿屋主后,可以以屋主的名义向维修人员进行索赔。 这里会涉及到比较多的General Insurance 信息,不做过多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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