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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国内本科+NUS博士,EP holder, 目前base salary 20k。博士毕业后因工作关系,近3年工作长期base在中国。
Timeline: 2021年8月申请、11月被拒。2021年12月回新加坡短暂停留,并在新跟女朋友结婚,然后一起返回中国。2021年12月底提交Appeal,理由是上次申请期间换工作未通知ICA(审核时EP注销),且大幅pay raise, 并提到跟女友在新结婚,计划PR获批后长期在新生活。
目前PR Appeal 等待6个多月,3个月的时候ICA让补充工资单和老婆的个人信息(officer误认为老婆是新加坡人或PR,实际是中国人)。
7月18日状态依旧是Pending但可以重新申请,不知道是不是凉了。这种情况,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建议长期在新待半年-1年,再提交申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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