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背景有点复杂:
1)2018年入职A公司,A与B公司是合伙关系,业务性质相似,A老板只出钱不出力,B老板管理。 2)2020年A老板不再出资,B老板找了个投资人,投资了一笔钱到B公司,B老板马上把我的名字转到B公司名下,我的工作没变。 3)2021年A,B公司分家,我选择了A公司,为了避开竟业条约,我挂名在C公司名下,做A的工作,A和C是子母关系。
今年6月A的会计通知我的医疗津贴转到A,在C 3年我从来不知道我有医疗津贴及其它员工福利,因没人通知我。后来得知是HR搞错了,A和C的福利是一样的,我前两年的福利也无法追讨,因过期不用清零。
下个月我就转回A公司名下了,6年来尽管我在不同的公司名下,做的都是A公司的工作,到头来我的工龄从头计,本来最长,现在变成最短。
昨天我从A的同事口中得知,他有每入职一年多一天的年假,一共16天,我还是14天,现在我很矛盾,要不要跟HR提年假的事?但是工资和福利是保密的,不可以公开讨论的。不提嘛,心有点不舒服。
请问各位网友,我该怎么办?谢谢你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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