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实施以来已有几个月,市场反响热烈,申请人数已达251宗。近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公开解答。 截至2024年5月底,香港新资本投资者计划已接收251宗申请,其中100宗申请已批复净资产审查,40宗申请获得了原则性批准。这些申请主要来自欧美、新加坡,其中几内亚比绍和瓦努阿图的申请占据了八成,分别为100宗和92宗。这些申请预计将为香港带来超过75亿港元的资金,进一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的发展优势。 为了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香港政府与基金业、证券业、保险业、私人银行及会计界和法律界进行了对接,确保新资本投资者计划能够顺利执行。申请人必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并在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的个人净资产(全球资产均认可)。其中300万港元必须投资于科技创新及其他重点行业,其余2700万港元可投资于股票、基金、债券等,其中最多1000万港元可投资于非住宅房地产。这些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管理,旨在支持与香港相关的公司或项目,特别是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计划适用于外国国民、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华籍居民。 申请投资移民的主要步骤如下: 净资产审查:申请人先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 入境申请(原则上批准):申请人在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或进入许可。 投资规定审查:申请人必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于获许投资资产。 入境申请(正式批准):完成已承诺的投资后,申请人需获得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发出的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并在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 投资管理规定审查:申请人必须将获许金融资产存入其在合资格金融中介机构开立的指定账户,每家金融中介机构只能开设一个账户。 延长逗留期限:投资推广署向申请人发出相关审查证明书,并通知入境事务处。如果入境事务处处长认为申请人及其受养人仍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一般会给予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三年。 永久居留/无条件限制逗留:在符合净资产规定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香港的永久居留权或无条件限制逗留。 通过这些步骤,整个香港投资移民过程得以有序且明确地进行。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不仅为香港经济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成为香港居民的机会,享受作为香港居民带来的各种优势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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