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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首例 虚报外籍员工薪金 劳务中介判监四周----henry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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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5china 于 27-3-2012 14:32 编辑

新加坡首例 虚报外籍员工薪金 劳务中介判监四周
原文来自联合早报网
如果你看到了,希望你能顶一下,希望能够更多的人看到!

Henry贺 在此敬告各位求职者,SP准证薪水为2000最低,低于2000新币的均不合法,有权向人力部举报,EP准证最低为2800,中国985院校,新加坡公立学院,大学除外,若薪水不够2800新币也可以举报,拿起你的权仗,维护你的尊严。
劳务中介因在为外籍员工申请S准证时虚报薪金,被判入狱四个星期,相信是本地第一个因此入狱的劳务中介。
  遭定罪的劳务中介是拉曼克里斯南(Shokkanarayanan Ramakrishnan43岁),本地永久居民,案发时受雇于Islet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
  他是在20092月至20109月期间,四次教唆客户公司虚报外籍雇员的薪金数额蒙骗人力部,以顺利为四名客工申请S准证(S Pass)。
  拉曼克里斯南在为一家装修建筑公司充当中介时,唆使对方报大员工薪金,数额介于1800元至2000元。过后由他准备和提交申请表格给有关当局,不仅如此,他也捏造工资单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企图躲避当局追查。
  在去年7月人力部修订条例之前,为拥有中级技能水平的外籍员工申请S准证,底薪必须至少1800元。
  拉曼克里斯南昨天在初庭被判坐牢四个星期,是本地第一名因虚报罪坐牢的劳务中介。此外,他的保证金遭充公,中介执照也从去年1024日起吊销。他目前保释在外,准备上诉。
  本月初,另有两名雇主同样因为虚报薪金和其他罪名被定罪。
独资经营Pedal Works的被告王爱玉(59岁)共面对五项控状。
  除了虚报S准证员工的薪金外,她也非法向两名工人个别收取550元和590元保证金,以避免她们跑路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她以现金支付两名员工的薪水,这么做违反了人力部在签发S准证时的规定。规定要求雇主必须以财路(GIRO)支付员工薪水。
  王爱玉在本月22日认罪后遭罚款15000元。
  第二名触犯人力部条例的雇主则是World Track Agencies Pte Ltd董事陈丰祥(55岁),他被罚款19500元。
  他在2009年三次虚报外籍员工薪金,三名工人实际薪水介于1080元至1200元,但他虚报为1800元以符合S准证的申请条件。另外三项罪名指他没有以财路支付那三名员工的薪水。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虚报员工薪水的刑罚为罚款最多1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共有78名雇主因在为员工申请准证时造假而被定罪。还有四个人及一家公司因收取回扣受罚,一旦被发现收取回扣,公司往后都不得聘请外籍员工。(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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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该处罚 中介有些太黑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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