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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卖狗狗的和求领养的(任何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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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那些卖狗和所谓求有偿领养的,如果狗狗已经卖走或者领养走,你们是否可以把原来的帖子标题稍稍编辑一下?!只需加一个(已送)或者(已卖),并不会浪费你们太多时间(当然有很多负责人的卖家,都会在帖子上恢复大家,宝贝已送走)。最近看到些卖狗狗的帖子,很多人跟帖说要看看狗狗或者想要买狗狗.....但楼主却一去不复返了(同一个人询问帖发了好几遍),估计是狗狗卖了!开始求人买狗狗的时候,可不是这么冷淡,都说了一大堆不可以养宠物的理由,又是伤心又是哭......,当卖走的了就成了空中的屁,留了一堆傻傻的人在哪里一直问 “狗狗卖走了么”  “请联系我xxxx”。感觉有点像明星炒作似地,我认为版主做个规定吧,如果求领养或者卖狗狗的---狗狗一旦买走,需要在标题上注明(已卖)或者(已送),否则的话封号,别要让大家傻傻的不停的问.....
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这么一点点责任都做不到的话,小动物早日离开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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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年前|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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