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韩国厨师招工简章 根据我公司与韩方公司达成的合作意向,我公司常年招收赴韩国中华料理餐厅工作人员,特殊工种(E71)签证。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工条件 1、男(厨师、拉面师)23-35周岁(有厨师工作经验,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女(面点师)23-32周岁(长相气质好的可放宽到35周岁),女服务员23-32周岁。 2、未办理过赴韩申请,无赴韩拒签经历,无直系亲属或亲密朋友在韩国非法工作,未被其他国家遣送过,本人证件未借予他人使用,未冒用过他人证件。 3、身体健康,无疾病,无家族遗传病史,非乙肝病毒携带者,无精神忧郁等心里疾病。能与人和睦相处,同意过集体生活,吃苦耐劳、工作认真。 4、能够提供两名以上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人为其担保,且都符合我公司的担保要求。 5、没有国家公安部规定不准出国的五种情况,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能够遵守会社规定,遵守我公司合同及与韩国会社的合同约定,遵守韩国的法律、法规,接受会社和公司的指导,在待遇和收入方面不与其他会社攀比,履行与公司及韩方饭店签订的合同条款。 6、怀孕者不可报名,包括到外派前若发现怀孕,公司有权终止外派、扣除其缴纳的所有费用。 二、工作期限及待遇 1、合同期限:工作期限为三年,工作期满后可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表现,双方之间无异议时可每年续签。 2、工资待遇:男厨师、拉面师工作第一年每月最低130万韩币,女面点师、服务员每月最低120万韩币,以后可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提高工资待遇。厨师200万韩币(只限7月12日大连面试这批) 3、工作时间:每天工作12小时(包括3餐及午后的休息时间)每月休假2-4天,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可调整为年假。 4、食宿:雇主免费提供食宿。 5、保险:雇主与劳务人员共同承担国民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险(享受一切韩国国民待遇)。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者填写简历,所有项目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 2、面试未通过者可以参加下次面试,如放弃再次面试,所交面试保证金全额退还。如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面试,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上交各种证件及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公证加双认证,3年以上厨师证(中英文对照)、毕业证、护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寸白底照片12张,5寸生活照片2张和工作照3张。如果没有厨师证由我公司协助办理。报名人员要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没有虚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负,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4、办理周期:3-5个月(自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计),除不可抗力因素中途退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另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 材料费(厨师证及公证认证、在职的公证认证)3000元自理,无论签证成功与否在职证明公证认证和厨师证的公证认证费用工人自己承担。)报名时需交面试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雇主面试合格后再续交1.5万元人民币,余款签证下来后一次性付清。5、报名人员)吃住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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