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18岁,我高中毕业,。对于别的女孩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我找不到一点点“心动”的感觉。闲赋在家。无所事事成为我最大的爱好和最主要的生活内容。
看电视,发现地图上最南边的城市蛮有意思。得!就去那看看!
深圳。
不要问我长得好看不好看。我没想过这个问题,那多无聊!
我只知道自己喜欢把头发剪得短短的,没有头皮屑;把脸洗得干干净净的,光洁澄净;衣服嘛,别人总说我穿的洒洒脱脱,希奇古怪的。关键是我觉得特别舒服。只要舒服不造作,是假小子还是真淑女我都不在乎。然后,我不吃面食。因此,渐渐有人说,我很有个性。
那么说来,浩远是因为我“很有个性”才喜欢上我的了。
我进了一家公司当采购。部门里清一色的女流之辈,个个是环肥燕瘦,美得各有千秋。似园子里的花,明里暗里,争奇斗妍。
我呢,我从不觉得哪种花儿适合形容我。如果一定要找的话,“狗尾巴草”我认为比较形象。
浩远是台湾总公司采购部的,和我们常有业务往来。那群叽叽喳喳的女人都说他是新好男人的典型,不得了了!我看嘛,不差。人堆里乍一看很喳眼;细看,眉眼分明,挺象个人样!常看,有如沐春风之感。他每次来大陆,都带我们喝咖啡。所以,每次我都在咖啡馆里“笑春风”。
奇怪的是,信箱里开始出现他传来的,完全与工作无关的伊妹儿。一日一封,准时准刻,没有间断,没有误差。可是,呀!我才发现我竟没有喜欢上他---这个21世纪的新好男人。不喜欢,那就别纠缠。
21岁,惊喜地发现自己存折里有了四位数。想来是我不喜胭脂红粉,金银珠宝的缘故。
西藏。
想去就去,想回就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总给自己列上N条理由,麻烦!
其实去西藏不只是为了花钱。我拥抱过公路上孤单的白杨树。我在蔚蓝澄静的高原天空下狂奔高喊。我拍下布达拉宫门前虔诚的妇女和孩子们的脸,剧烈的日晒将他们的脸镀成沧桑的酱红色。还有这么个地方,无边无际的沙丘中央,有一汪晶莹的蓝,是沙丘的极光反射?还是沙漠中常现的幻影?它就象一颗大大的蓝宝石,镶嵌在黄色的蚕丝毯上,闪烁着灿烂的光辉。象爱人眼中的一颗泪,夜半滴在温存的枕畔。
粗线条的我,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力量,叫做“征服”。
深圳。
钱花光了,我又回来,找工作养活自己。
我说过我不会是温室里的花朵,一会错落有致,一会含苞齐放。狗尾巴草在随处随地摇曳生长,没有拘束。
我不要拘束,君恒却时时事事管着我。
“你看你,Lady是不会有那样坐姿的!”
“不对,不要总是咧嘴大笑,要含蓄,要优雅,蒙娜丽莎的那种。对,对,就这样!”
“其实,你可试试长头发的。”
他象是一本活生生的“Lady行为准则”。我悲哀的发现,我条条越规。
一如既往,我还是我。短发。宽松连身仔裤。不施脂粉。说话大声。开口就笑。二郎腿翘得老高的看电视,打游戏。
其实,只要君恒不管我,我们就能相安无事,天下太平。除次之外,他更不失为钻石新贵。有事业,有学历,有才貌,甚至心地好。
他说我是未经雕凿的玉石。他一心想把我打造成玲珑的美玉,我却只想做最放松最真实的我。做不了完美的玉,做块石头也不错啊!
我们不断吵架,分开,和好。再吵架,再分开,再和好~~~如此周而复始,似乎了无止境。
他却无法爱上外面世界里的那些花儿与美玉。明知我冥顽不灵还孜孜不倦于改变我,以期变成他想要的那样。
坚硬的我,习惯于他温存的怀抱。然对于他的要求,我永不妥协。
在最后一次吵架后,我之所以说是最后一次,是因为从那以后我们再没吵过一次架,而之前吵过的次数多到难以计算。我逃跑了。
拉萨。
我又上路了。
整天什么事也不干,天天在拉萨晒太阳。市面上的防晒产品商要是都遇上我这样的顾客,估计早早关门大吉了。
我发现有个人天天跟我在同一个地方晒太阳,不同的是,他总是戴顶毫不遮阳的无沿帽。
晒到第十天,午时,我眯着眼睛看天上的云,一张脸从天而降,我“啊”一声惊呼,人腾地跳起,把那人吓到面呈土色!
“阳光虽好,但你实在有滥用的嫌疑!”稍稍镇定下来,那人邪邪地笑,学我眯缝着眼说。
“难道该象你一样,弄顶破帽子遮羞?”我想他肯定秃顶。
“脸皮可以很厚,头皮却得保护。小鬼,学着点!我若秃头,还乐得聪明绝顶。”不会吧?!我只不过悄悄在心里随便想想,这人难道会读心术?
也许我不懂什么叫“俊朗”,但我知道他甚至有点丑。和他这样长得安全的人在一起,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心所欲。不会象君恒那样管得我透不过气来,更不象浩远这般让人不忍伤害。
放松才是硬道理。
忘了说他的名字,鹏宇。我单名一个“萍”字,没想到遇到的人都是双名。莫非注定?
相互熟悉后,我们又晒了一个月的太阳。直到兜里再次见底。我得走了。
特意起个大早,用一张大大的白纸,写上我的电话号码,用石头压在我每天晒太阳的躺椅上,跳上车,我走的轻轻又洒洒。
深圳。
有时候,我怀疑生命的旅程是圆形的。无论走多远,总是回到起点。
刚下车,携着简单的行李,在街上荡。电话响起,是鹏宇。奇怪,我想笑。有种意味深长,不出意料的味道。
“喂,侠女,飞哪去了?”
“你猜。”
“很远?”
“不近。”
“我在青岛。你给我快快飞过来。”
电话挂了。他就那么自信那么笃定我会听他的,立马飞过去?我偏------“不”字好象出不了口似的。脑袋里快速映出一幕幕一起晒太阳的场景。我眉毛一挑,他知我想喝水;我双眼轻翕,他知我心思飘渺。他的目光,他的双手,他的思想无不浸透出对我纯粹的欣赏。ok!够了,理由充分,我是非去看那个智慧而豁达的男人不可。
转身,打的。
“机场。尽快。”我对司机说。
青岛。
这里的女子婀娜美丽。不象我拜拉萨的日晒所赐的铜色肌肤。
不到一个月,青岛的海洋气候使我的皮肤开始更换,露出本来的光洁澄净。
现在的我,做着一份普通的工作,住着一间普通的房子。几个月不曾理发,头发长长,变成肩头一汪黑色瀑布。我还是穿最简单最舒服也是别人认为最不可模仿的衣服,招摇过市。我感觉我的心情就象青岛的水一般清醇干净。
对了,我还没告诉鹏宇我已来到这个城市,他是个有趣的男人,可不是?
来青岛后的第二个月,在夕阳的海滩,我给鹏宇打电话。
“嘿,来海边晒太阳啊!不侯哦!”
“二十分钟到。别告诉我已过了十九分五十九秒就行。”
他看见我的时候,有吃惊的神情掠过脸际。其实,我也一样,特别奇怪:他不是挺丑的吗?怎么看着竟有顺眼的感觉?
他不问我何时来的,准备何时走,也不问我以前做什么,是不是好人。我也不问他家在哪里,或者有没有结过婚。
或许,我们都认为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东西流淌在我们中间。一切都不必问,更无须疑。
各有各的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他第一次带我吃面食,我皱起了眉头。但他故意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流香。我吃下生平第一口面。
从此,我偶尔会想念面条的味道。
相识一年后,他把我接到他的住处。
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会成为他的女友。同居女友。或会与他的生活有何交集。
我不知他的职业,不知他的家世。就在这一年,他注册了一家翻译公司。我知道了他是语言学博士。
又是半年后,金秋九月。
这时侯的我,已很少吃大米饭。我们的房子里甚至没有电饭煲。我和他餐餐变着法子吃面条,面条,再面条。不知疲倦。
周六晚。我们面对面吸着面条猛啃时,他说,“我们结婚吧,明天去拿结婚证。”“好。”我埋在面条碗里的头没有迟疑。
也就是说,我们结婚的时候,鹏宇37岁,开着一家尚未盈利的公司,住着租来的房子,没有自己的车,仍然长得象土豆。从前的人生,他竟和我一样,工作一阵,疯玩一阵。再工作,再疯玩。就象我们相遇时,只是在拉萨日复一日的晒太阳。
同时,我31岁,依旧清汤挂面,素面朝天。但我现在爱吃面食,穿最平常的主妇衣裳。从前的羁傲不驯已了无痕迹。
我成为鹏宇的小女人。为他洗衣做饭,与他同床共枕。
从第一次相遇,他不担心说我“滥用阳光”,我会不搭理他;也不担心我会拒绝来青岛;甚至他说第二天去领结婚证时都没害怕我会惊慌失措或是故作矜持~~~~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就这么放心我?”
“你没发现你已被我成功改造?还担心什么?你是我所有女友中学历最低;长相嘛,也没到倾城的地步。中文你不见得有多大造诣,英文更是大字不识几个。遇上我,复何求?”
“肖鹏宇!如果你是这样衡量的,拿红本本明儿就去换绿本本!”
“可我话没说完,容我说完你再换本本不迟啊!象你这样无知无畏的人我也没发现第二个。如果我是一头猪,也拱了37年才拱到一棵优良大白菜哪!”
“知足吧,你!有的猪一辈子拱不到一棵呢!”
写封e-mail给君恒,只有这几个字:我明天结婚。祝福我吧。另附鹏宇相片一张。他的电话急促而来。语气气急败坏:“你疯啦!嫁给这么个人连脚趾头不可能如我。你要想清楚哦,结婚可不比同居!”
“君恒,我们认识多少年了?你认为我几时做事头脑不清?我只是告诉你我的决定,你可以祝福,也可以不。我不需要建议,在这件事上。”
“你真的疯了。”
我挂了电话。
第二天去领证。请几个朋友作为证婚人。没有婚纱。没有酒席。我们的婚礼简朴到极致,但没有一丝一毫的不认真。
打开电脑,看到信箱里满满的都是君恒发来的信,19封。同样骄傲的我们。他一直在等我回来。但我说过,我们已吵过最后一次架了。
鹏宇每天把结婚证揣在兜里,逢人就拿出来:“你看,这是我的结婚证。是真的,真正的结婚证哦!”
亲爱的,是的啦!我们结婚啦!
难怪有人说,只羡鸳鸯不羡仙。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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