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882|回复: 3

[职场] [转帖]中国未婚女入马国须家人陪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5-6-2004 17:18:2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4>马国严格限制
  中国女郎入境未婚须家人陪伴 已婚须丈夫同行 </H4>
<HR>

<P>  (吉隆坡讯)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已添加10至25岁,单独或参加旅行团的中国女性取得赴马旅游签证条件,其中参加旅行团旅游形式申请签证的女性受到“提供双重证明”限制。
<P>  据《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是在本月17日口头上通知各出境旅行社,即10至25岁的中国女性单独赴马来西亚旅行的签证申请,如果没有出示特别证明将不受理。
<P>  属于这个类别的中国女性取得签证的条件包括,未婚女性必须出示户籍证明及必须在家人陪伴同行;而已婚女性必须出示结婚证明及与丈夫同行。
<P>  不符合这两项条件者,必须提前2个星期提出签证申请,在获得马来西亚移民厅的批准后才给予签证。
<P>  同时,中国的旅行社也须出示担保证明,才能申请到签证。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在本月21日再次口头通知中国各出境旅行社,进一步将限制扩大到以参加旅行团形式,由旅行社包办签证的10至25岁中国女性,同时组团旅行社还须出示一份担保文件,保证游客能“随团按时回国”,才能够获准赴马。
<P>  以东南亚游为主要出境旅游业务的中青旅东南亚部负责人指出,目前基本上马来西亚当局已拒绝对10至25岁准备单独前往马来西亚的中国未婚女性发出签证,因此旅行社已停止提供赴马来西亚旅游的单独签证业务。
<P>  目前,中国需要单独签证的马来西亚自由行受到这项规定的影响,之前以随团签证赴马的中国团还出现退团现象。
<P>  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规定中国女子申请签证须提供双重证明,马国旅游社赞好。金豪华(吡叻)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锦汶表示,这项措施是蛮好的,它将可避免中国女子涌入马来西亚涉及风月活动,以致引起社会问题。
<P>  他说,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实行的这项“未婚女子须有家人陪伴,已婚女子须有丈夫同行”措施,只是一项普通的要求,比起一些国家须要呈报各种报税文件等,简单得多。
<P>  他说,那些真正要来马来西亚旅游的中国女子,相信都不介意这么做,因为这只是一项简单的要求。
<P>  他指出,其实目前来自中国的风尘女郎,已在马国引起了社会问题,一些事件已引起家庭失和。
<P>“第二个家”居留权申请也将严查
<P>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说,当局将严格审查单身女郎提出的“马来西亚是我第二个家”居留权的申请,以防被别有居心者充作“非正当”的用途。
<P>  他说,由于这项计划越来越受外国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欢迎,为了慎重起见,当局将对35岁以下的未婚年轻女郎的申请进行额外审核,以免“有心人”通过这项计划进行不道德的活动。
<P>  阿兹米卡立昨日是在内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局发现有不少背景不明,经济能力有问题的年轻女郎,特别是来自中国者申请,往往陪同她们提出申请者为当地男性,使当局不得不提高警惕。
<P>  他说,自2002年以来被批准者以中国人最多,占1075人,其次为英国304人、新加坡256人。</P>
发表于 25-6-2004 17:18:5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ai......tan qi......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6-2004 22:48:1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印</I>在2004-6-25 17:18:59的发言:</B>
ai......tan qi......</DIV>
<P>水印想去马国么?</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6-6-2004 17:33:5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This is ridiculous![em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