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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2004 10:17:4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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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据我所知,中学拿奖学金过来留学的并没有工作挈约条款,只有考上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拿奖学金的才有6年工作限制,其实目前就业形势不好,奖学金提供方已经主动放弃了这方面的诉求。</P><P>不过有一个限制就是必须完成中学阶段的学业,不得中途放弃,否则教育部或施惠人会要求退赔享受的全额奖学金。</P><P>我朋友的女儿就是在初院念一年就考进美国大学走了,后来她爸妈收到教育部的律师函,要求承担这方面的违约责任。朋友致函张志贤准将和中华总商会,解释了奖学金的目的是培养孩子成材,现在孩子提前完成学业进入大学,替施惠人节省了一年的费用……云云。后来也就不了了之。</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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