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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随笔] [原创]文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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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7-2004 21:04:16|来自:北京昌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肉穿肠过
美媚枕边卧
疑是画中月婵娥
书中颜如玉
酒宜行七分
三分留与色
匆匆云翻雨注过
罗帐随灯落

这首名为《卜算子.酒色》的流氓之作今天在此发表,意与各位看官齐呕之、共涂之。说起拙词的由来,不免要引出某人在大学时期的一段课堂趣事:

那是在大一上《大学生修养》课的时候,记得那位男老师四十有余,仪表端庄,儒态可掬,极富幽默,十分随和。说是上课,其实和今天西祠们的灌水差不多,谁都可以自由言论。我那时候内向而不善言辞,对那种口水幽默也不怎么喜欢。无聊之至,在《修养》书上默写《卜算子.咏梅》。本人字迹丑陋,比起《咏梅》的诗气,更是形秽。恼怒之极开始涂改。于是边涂边改,改成上面那首《酒色》。旁边一位老兄也忒大胆,不经意一瞧,居然指着我的“杰作”哈哈大笑。这一笑可急坏了我,把那个儒雅幽默的老师引来了。可幸的是,他置之一笑,继续他灌水式的《修养》。而我却无地自容,高中毕业不久的我,居然给老师——那是老师呀,而且是《修养》老师——当场看到这么丑陋的“内心世界”——其实写的时候我是无辜的,不妄想更不曾体验。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一次《修养》课间,那位儒雅老师居然主动来问我姓名。我想完蛋了,《修养》不及格!阴影一直笼罩着我本应该活得很滋润的大学第一学期,那灌水式的《修养》课对我来说更像是人间地狱。但苦闷的日子总算慢慢熬过去了,天幸,我得知我的《修养》是87分。我不知道87分的《修养》是怎么修养来的,也不知道儒雅老师在评卷的时候是否记得那次课堂恶作剧。但天生功利的我自那以后,对那个老师好感不说,而且改变了我对口水幽默的看法,渐渐我也学会神侃。

儒貌堂堂的老师、《酒色》中的酒色、以及我87分的《修养》使我把文人、美女、酒联系在一起,混合成我接下去要写的文字。



中国的文字很有意思,一个字从本义出发,通过我们的想象,引申再引申,会引申到一种意象不到的意境(可能外国字也有此功能,不过我才疏学浅)。单就“文人骚客”的“骚”字来说,这个字在这个词的意思是文学高手,意出《离骚》在文学中的地位。至于在《离骚》中的本义,乃愁也,《史记》记载屈原“忧愁幽思而作《离骚》”。然对一个不懂文化的、大大咧咧的村姑,你要是告诉她“我乃文人骚客也”,意欲引起对方一片好感的话,那真是糟糕之至。嘿嘿,“文人者,骚客也”,你这个流氓!于是挥拍一掌,你不面红耳赤才怪。这种尴尬之于“今晚月亮真美”、“明天可以晒衣服”的情场对话,有过之而无不及。这里,不解风情的村姑显然把“骚”字作骚货解:你这个文人骚货。

但“文人者,骚客也”,似乎也是不可悖驳的至理,且看古今文人骚客。

落魄江湖载酒行,
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
赢得青楼薄幸名。
这首名为《遣怀》的诗,比起本文开头的《酒色》,其优劣乃不可同日而语,但我还是要从别的角度拉扯拉扯。单单这个名为《遣怀》的标题,就有文章可做。试问看官:作者遣的是什么情怀?一句话,不离文人本色也!

“落魄江湖”的情形不难理解,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和我当时不喜口水幽默而失意课堂的遭遇差不多,只不过杜牧落了远大抱负的魄,而我当时失的是口水幽默的意。由是有幸和才子杜牧一起心情涂鸦,不免窃喜。

“载酒行”,这是骚客们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落魄了,用酒浇浇脑袋是必须的。壮士孤行,其悲而壮;古道西风,瘦马驮之。此境非我等俗辈所能亲临。同样的酒,某人只能停留在“酒肉穿肠过”的老乡聚会里浪费酒肉,今生今世绝没有壮志未酬的落魄感,而且本来就没有什么壮志。

“楚腰纤细掌中轻。”嘿嘿,这位“载酒行”的落魄侠客,怎有心情来对楚王说东道西?看官且慢!请看: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原来如此,文人本色尽露矣!青楼小妞们的腰恐怕不亚于“楚腰”吧,要不怎地令这位落魄客“十年一觉”,对昔日的风流韵事怀念不已?
牧之兄写的是多年前的风流实情,而《酒色》的情景乃凭空杜撰,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文人真枪实弹的“骚”,非一个课堂小生能比!不愧是诗坛名家!

从《遣怀》的气势,我们不得不赞叹大家的写手。“十年”,“扬州”,这么大的时空跨度,很容易把读者引入诗的想象中。十年前,年轻俊雅,风流侗傥。诗好,人俊,可能还混个挺有前途的官来做做,扬州青楼上的姑娘们自然对其青睐有加。这样的生活,世间哪个男子不向而往之?可青楼上的绝代佳人偏偏只看中这个得意的青年才俊,令旁人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可作者环顾写作的当时,四十出头,壮志未酬,落得影孤形单加酒壶一个。有文有酒缺美色,对着空荡荡的天地,“怎一个愁字了得”?短短二十八个文字,把文酒色完美地融合到诗的意境中。

历史上的杜牧和我们对这首诗的想象差不多,有资料可查,这里不赘述。

其实,不单像杜牧这样的文人不离酒色,绝大部分文人都是酒色文人。要不,像《遣怀》之类的文字何以被后世的文人传唱,而且唱得很有意气!不但唱的很有意气,而且列入了堂堂的《唐诗三百首》。《唐诗三百首》是清代出版的,编者是清代乾隆年间的孙洙。其目的是给小学生做四书五经之外的课外普及读物。可见,古代的教育家不忘把酒色也列入教育的必需品,而且幼小熏陶。



我认识《遣怀》诗是在初中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大学刚刚毕业,二十未到五,一副秀才的寒酸相,怎么看也联想不到文人会与酒色有关。忘了当时上到哪一课,只记得他一开课就拿着粉笔在空旷的黑板上狂草 “落魄江湖载酒行”等二十八个字,字迹飘逸潇洒,宛如一位落魄的英雄行走江湖的足迹。可惜当时没有照相机,小孩子也没有那种生意头脑,否则拍下来肯定是很值钱的艺术品。当时我也不解其意,但我还是有点像《侠客行》里目不识丁的石破天,从其龙飞凤舞的字迹中体会一二。

现在想起来,语文老师当时面对几十个不谙世事的男女娃娃草书二十八字,其境界就像是空荡荡黑板上的二十八字本身,大有廋马驮英雄的落魄感。才华横溢的他,想当年在学校是何等的风光,何等的罗曼蒂克。本着一腔热血,一怀抱负,本可以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快马加鞭未下鞍”。可如今受命于国家安排,做一个不起眼的初中老师,天天面对不谙世事的男女娃娃,心灰意冷之情可以想见。想必大学时代心爱的女友也跟乌鸦跑了吧,至当日仍魂牵梦萦,无法自拔;至于他嗜酒否,为人师表的他自然不会跟我瞎混,也只能猜测而已。我自然不知道他是否有意把酒色功夫启蒙于娃娃,但从他那句“这是诗的人生”,可以断定他把自己的人生诗化了,而且期盼我们的理解。

今天,如果我们不经意走过一所初中学校,听到教室里几十个同学朗朗而诵“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充满稚气的整齐的诵读声,随风响荡方圆数里,悠扬而至,伴随着春天广袤大地的蛙声,那是何等的春意盎然!落魄的才子情怀荡然无存矣,此景与《唐诗三百首》的用意有异曲同工之妙。

对文人们来说,历史发展到今天这样是他们的悲剧。今天的文人比古代不幸,而且是整体的落魄和失意。“门前冷落车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当今文人读罢此诗,再也找不到文人的优越感。看看那个唐代的琵琶女,视“嫁作商人妇”为耻辱;而今天的美女,谁理你那几个臭文字?钞票、豪宅、名车一个都不能少!文字的东西吗,用来附庸风雅,消遣无聊倒是不错。

对于酒呢?对不起,今天的酒不再用来浇愁,而变成官商勾结的必需品,变成市井流氓壮胆撒野的工具,好像也离文人渐远。当然,不乏有几个故作高酣楼台状的不识时务者,可能也能写出诸如“会当一饮三百杯”的豪言壮语,但旁和者寥寥,煞是清净,于是真正只能“对酒当歌”了。虽然他们对古龙的文章不怎么看好,但对古龙式的文酒色俱全,他们自然梦寐以求。此君虽不寿,但三十来年胜过千百年。

“风云才略已消磨,甘隶壮台伺眼波”,这是龚自珍无奈的轻松。“风云才略”过了,还有“眼波”伺候,终究可以了却一生。但谈何容易?像范蠡携西施以匿太湖的梦不是每个文人都能实现的。但终究还是要活下去的,而且终究身边要有个凑合凑合的伴。明末四公子之一的冒辟疆失去了倾国倾城的名妓陈圆圆之后,取董小宛为妻就是个实证。董小宛姿色也不错,只不过冒辟疆到老还念着那个陈圆圆,可见小宛乃一个凑合的伴。这是明末清初一段才子佳人的名传。

另一个明末四公子之一的侯朝宗的爱情故事,可见《桃花扇》。《桃花扇》里描写香君面血溅扇,誓死不嫁田仰,作者显然不是褒扬香君守节,而是千古文人对佳人价值取向的期望。在文人眼里,陈圆圆也好,李香君也好,都是青楼名妓,没什么名节可言。但李香君显然比陈圆圆可爱,因为她对爱情的价值取向是在文人推崇的“才子佳人”式的框架里,仿佛这个世上的佳人专为才子而备。但活在末世的文人,才子佳人式的爱情只能在《桃花扇》的小说里做做梦。“城头变换大王旗”,有权势的人可以毫不费劲地夺你所爱,于是文人们就幻想着自己的宝贝在恶势力面前对自己忠贞不渝。比起同时代的冒辟疆,侯朝宗应该可以找到垫底的料了。


缺乏酒色的文事,就像没有躯体的灵魂;而缺乏文事的酒色,则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且看今天文人,既然不能亲身炮制酒色佳话,那就退而求其次,只好在文章中和读者一起臆想了。

金镛是公认的豪气干云的武侠作家。在他笔下的诸位英雄里,数悲剧人物,唯萧峰莫属。萧峰的双重身份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一边是被汉人视为嗜杀成性的父母之邦,一边是从小滋养他的汉族英雄们,两边都是自己人,怎么办?他先前那民族大义式的侠气令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准备携红尘知己阿朱归隐草原,终其一生于牛羊之中。这是末路英雄的打算,也是至美的理想。可命运偏偏要跟这位英雄开玩笑,阿朱被自己误杀了,真正的悲剧由此开始。

萧峰嗜酒如命,酒令这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英雄熠熠生辉。与段誉豪饮,酒逢知己千杯少;与聚贤庄的豪杰打通关,喝的是绝情酒,绝情之后借着酒气好杀人;一个人千里孤行的时候,借酒以遣怀,心里念的是心爱的阿朱。文酒色相映成章,金镛梦里的悲剧童话在读者眼里展露无遗。

其实侠是儒家文化的一部分。《论语》里记载一段孔子问诸位弟子的志向时,子路的回答就带有侠气,他的志向是在千乘之国的小国建立一支强大的部队,以武力对付大国的侵犯。韩非子的“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更是直接把侠和儒放在一块来压制。后世文人的很多著作里,则对燕赵的悲歌之士推崇有加。

到今世的武侠小说,已经把侠文化推到了极至,到了童话的地步,是有时代原因的。既然无法亲身炮制酒色佳话,那就杜撰吧。但要杜撰几个文绉绉的文人的酒色之事,在这个时代又不免迂腐。于是展开想象,在侠义场里挑起酒色事端。金镛在他充满侠气的作品里,不惜笔墨渲染烈酒和美女,可见酒色在作者心中的地位,让读者怎么读也不过瘾。

今天有很多著作描写文绉绉的酒色情事,但终无法超越前世佳话,不能令人回肠荡气。当今作品,唯武侠中的酒色为尊,浪子如是说。

[原创]文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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