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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咸阳讯(记者 华新)日前,两发廊女自称在大街上被3个身穿便衣的民警带到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后,当晚一发廊女在男民警宿舍被“强暴”。19日,受害女到咸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报案。昨日,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B>宾馆前被带上车</B>
据受害人小红(化名)讲,她今年18岁,两个月前从陕北老家来到兴平市一家美容美发店打工。7月16日晚,两个男性朋友约她和发廊里的另一女孩小霞去吃饭,吃完饭后便到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房间。17日清晨7时许,她和小霞离开宾馆,准备返回美发店。两人刚走出宾馆,就被三个身穿便衣的男子带上了路边的一辆警车,拉到了兴平市公安局院内的巡警大队。在车上,民警搜走了小霞身上的手机。在巡警大队,几名民警将两人分开进行了讯问,两人都承认在宾馆和两名男性朋友发生了性关系,但并没有进行钱的交易。
据小红介绍,抓他们的是巡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当晚在宾馆和她们发生性关系的那两个男性朋友并没有被巡警带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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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巡警队大门
<B>巡警宿舍遭“强暴”</B>
据小红介绍,随后两人又被一起带到了巡警大队男民警的一间宿舍里,并派人轮流看守。宿舍号为4号,房内共有3张架子床,6个铺,房间里挂着警服。当晚,两个男民警也睡在房间里。18日凌晨2时许,小红从睡梦中惊醒,看到白天抓她们的一个便衣(此人未穿警服,无法判断此人是否是民警)在乱摸她的胸脯。据小红回忆,该男子身高约1.70米,人偏瘦,年龄在20岁左右,手臂上有被烟烧伤的痕迹。她试图推开对方,但该男子吓唬她说,要是反抗就把她拘留了。听了这话,小红便没再反抗。
当晚和小红在同一房间的小霞一直没敢睡觉。她躺在距离小红约1米远的另一张床的下铺。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小霞听得清清楚楚,但她也没敢吭声。事后,据小霞说,由于窗外走廊上的灯很亮,小红和那个男子的声响也很大,所以睡在小红那张架子床上铺的民警应该也没有睡着,但他在小红被强暴过程中也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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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说她有物证证明她在巡警队里遭强暴
<B>督察队里去报案</B>
天亮后,小红发现“强奸”她的那个男子已不在房间。由于害怕,小红和小霞对于晚上发生的事情没有向巡警队的人提起。后来,发廊老板赶来向巡警大队一中队交了200元“罚款”,将两人带回发廊。回到发廊后,两人才将前一天晚上的遭遇详细告诉了老板。7月19日上午10时许,老板带着两个女孩来到了咸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报了案,并向警方提供了有关证物———小红当晚所穿的内裤。督察队监察室民警给三人分别做了笔录。下午5时许,经过6个多小时的笔录问讯后,小红等人才离开了警务督察队。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兴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采访,巡警大队大队长李志刚讲,队里现有民警40多人,他刚回到队里,对17日凌晨发生在巡警队里的这一事件还不是很清楚,等下午负责的民警回来了,他了解清楚了再联系记者。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巡警队,李志刚说人还没有回来,并拒绝了记者的进一步采访。截止到记者发稿,对方一直未与记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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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间屋里遭强暴
<B>咸阳警方立案调查</B>
记者从咸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了解到,他们于7月19日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向局里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20日一大早,咸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王水军带领相关人员已赶到兴平市公安局对此事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王水军书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警方已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目前仍在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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