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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CCTV《今日说法》:高中女生因嫉妒同学美貌,泼硫酸将其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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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10: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CTV《今日说法》

  河南信阳的高中女生马娟因为嫉妒同学张静长得漂亮,怨恨同学王晶石学习比她好,马娟选择了极端的报复方式:一天晚上,她趁同睡一张床的张静和王晶石都睡熟了,将一瓶浓硫酸泼在张静脸上……《今日说法》2004年7月5日播出:

  记者 高国辉 鄢琳

  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 阮奇林教授

  主持人:各位好,这里是《今日说法》,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阮奇林教授。阮教授,我现在手里这张照片这姑娘挺漂亮,天真活泼17岁,她的名字叫张静,是一个高三的学生。她有一个很大的愿望,希望能够当一名军校的学生,但是现在她的所有这些理想都无法再实现,来看一下记者调查。

  在北京西郊香山脚下一间简陋的出租屋里,住着一个被硫酸严重毁容的小女孩和她的父母。小女孩名叫张静,从河南老家转到这里的整形医院治疗已经有半年多了。被毁容前的张静曾是学校公认的校花,天真活泼,最爱跳民族舞蹈。

  现在,她的脸部已经完全变形,眼睛睁不开,左耳朵和鼻梁已经没了。这样的面孔一出门,就会遭来众多人异样的目光。现在 19岁的她,也只有在天黑以后才敢在父母的陪同下出去走走。而这一切,竟是一位张静根本不认识的同学造成的。

  事情发生在去年1月20日晚上,在河南信阳三五八中学读高三的张静早早地进入了睡梦。半夜里,她突然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中醒来,感觉脸上像被火灼烧一样难受。张静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远在河南商丘的父母听到这一噩耗连夜坐车赶到了信阳。她妈妈推开抢救室的门,看见女儿的头已经肿得像脸盆一样大,张静妈妈当场昏倒在地。

  张静经过3天的抢救脱离了危险,但面部被大面积烧伤,已经被严重毁容,属二级伤残。事实上,同时被硫酸烧伤的还有张静的一位好朋友王晶石。张静跟王晶石同年级但不同班,两人是学习上的好伙伴。为了学习方便,张静在几个月前就搬到了王晶石的寝室,跟她住在了一起。事发的当天晚上,张静就睡在王晶石的里侧,然而王晶石却比张静幸运,她只是手上被沾了点硫酸,现在留下了一点伤疤。

  那么究竟是谁对她们下此毒手呢?经公安机关侦查,他们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叫马娟的同学身上。19岁的马娟是王晶石的同班同学,但张静并不熟悉这个不同班的同学,她更不知道马娟为什么要拿硫酸泼她。那么马娟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王晶石说,她印象中的马娟上高中后学习不太好,性格也变的越来越沉默。

  是什么造成了马娟这样的性格呢?记者乘车来到了信阳市罗山县马娟的家里,然而她家里却是大门紧闭。原来马娟的父母在她出事后已经去了南方打工,她的邻居和亲戚也都听说了这件事,大家都为此感到十分惋惜。

  马娟的家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豫南这片偏僻的山区,父母都是农民,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靠父母在山里砍柴的微薄收入,既要生活还要供两个孩子上学。马娟和哥哥的学费也经常没有着落。就这样,哥哥初中没毕业就去了南方打工,而马娟则发誓要通过学习走出山区。小时候的马娟经常是老师夸奖和同学羡慕的对象,然而进了高中以后,学费的紧张和学习的压力使马娟的性格和脾气都发生了变化,动不动就爱发火,有时甚至敢骂自己的父母。

  那么,张静、王晶石和马娟3人平时的学习成绩是怎样的呢?在信阳市三五八中学,记者提出采访他们的老师时遭到了学校领导的拒绝和工作人员的阻拦。但据了解,张静的学习成绩在班里是中等,王晶石的排名比较靠前,而马娟的成绩只是中下。也正是这样的成绩使马娟心理上难以承受,她总觉得同学瞧不起她,内心常常感到十分孤独。

  或许是由于失宠后的心里不平衡,或许是由于自己不愿意服输,马娟发誓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提高学习成绩,尤其是超过同班同学王晶石。尽管马娟拼命地学习,但是直到高三,她的成绩依然远远落在王晶石的后面。随着高考的临近,马娟要超过王晶石的愿望更加迫切了。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一直处心积虑的马娟终于在高考前的冲刺阶段想到了一个可以影响王晶石学习成绩的办法,那就是用硫酸来帮助自己。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马娟心里十分兴奋,她决定马上开始行动。当天中午,她来到市里的一家化学试剂厂门市部,花6元钱买了一瓶浓硫酸带回学校。晚上睡觉到半夜时,一直没有睡着的马娟拿着一杯浓硫酸悄悄来到了对面王晶石的宿舍,由于王晶石宿舍的插销坏了,马娟轻易推开门并走到了王晶石的床前。

  紧接着,发出痛苦尖叫声的就是睡在床里侧的张静。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为了拖延王晶石的学习,马娟最后怎么会把硫酸泼到了张静的脸上呢?难道是她泼错了吗?对此,马娟说她没有弄错人,她当时想泼的人就是张静。

  原来,进入高三以后,随着升学压力的增大,马娟与班里的一名男生很能谈得来,她开始暗暗地喜欢上了这个男生。而张静由于跟王晶石十分要好,便经常去她们班里走动。漂亮活泼的张静免不了会引起班里男生的注意,当然也包括马娟所喜欢的那个男生。渐渐地,马娟觉得张静是在故意勾引那名男生。

  那么对于马娟所说的情况,张静等人是否知道呢?张静说她从来没注意过有男生喜欢她,而其他同学也说没看见张静和班上哪位男生谈的来,只看到她用功学习。尽管张静和王晶石并不了解马娟心中的这个小秘密,但敏感的马娟还是认定了张静是在勾引她所喜欢的男生。于是,为了报复张静,同时又能达到影响王晶石学习的目的,马娟想到了这个一箭双雕的办法。马娟认为,王晶石和张静关系很好,如果张静住院,那她肯定会去医院探望,这样会影响王晶石的学习成绩。

  正象马娟所期望的那样,张静脸部被烧伤住院后,王晶石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在医院陪护着张静,从此学习成绩直线下降。马娟的计划得逞了,但这也毁了张静的容貌,更毁了她的前程和家庭。张静从小有一个梦想就是考上军校,成为一名神气的女兵,然而这个梦想从此彻底破灭了。给张静治疗的医生说,要想完全恢复她原来的容貌在目前的医疗技术水平下是办不到的,但是医院会在恢复她各项功能的同时,尽最大可能改善她的容貌。

  据张静妈妈说,现在女儿一天到晚哭着说自己生不如死,由于担心张静想不开自杀,她的父母天天守在她的床前。80多岁的奶奶听说唯一的孙女出了这样的大事,很快也哭瞎了双眼。王晶石和张静的结局似乎尽在马娟的意料之中,然而唯一她没有料到的是,没过几天她就被公安民警带走。去年年底,马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的一审对马娟判处了死刑,但是马娟对这个判决表示出来了不服,提出了上诉。现在,高中毕业后的王晶石由于学习受到影响,没有考上她理想中的大学,自费在河南一所高校读书。而在北京治病的张静现在情绪基本稳定,父亲给她买来了万能表、家电维修教材和一台旧电视机,希望张静在身体好些的时候学学这些知识,掌握一门生存的技能。而张静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还能够象正常人那样生活。

  主持人:看到这个子的时候,总是觉得心里面极不舒服,我们可以看到最后法院判的很重,判到了极刑,但故意伤害和其他的伤害案件有什么区别吗?

  阮奇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是手段特别残忍加上残疾的结果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像泼酸硫搞得人生不如死,痛不如生的情况,就规定了伤害罪,也有死刑。泼硫酸之后,不仅造成容貌毁损,而且造成这个人非常痛苦,终生残疾,痛不愈生,惨不忍睹。这种情况也是适用死刑的。

  主持人:阮教授,从刑法的角度来讨论它并不复杂,但是我觉得它最复杂的就是心态的问题。马娟刚19岁,怎么能想到用这么极端的方式,这么不顾后果的方式去报复呢?您觉得从犯罪心里的角度来考虑,她们到底是什么心态呢?

  阮奇林:从这个案件中,我也深深感觉到个别人心里的阴暗简直让人不寒而栗,有极个别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不能够很好的把握,可能个性占很大的原因。从孩子的个性分析,从小比较好强比较勤奋,但是她求胜的意识太强烈,最后到了冲昏头脑,丧失理智的程度。这样才能酿成这样的悲剧。

  主持人:您觉得马娟的这个行为和她现在处在高三有没有关系?

  阮奇林:有一定的关系,人们自我拼搏的意识到高三阶段被激励到很强的顶点,我们不知道高中学习的压力对马娟到底有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这个压力的的确确存在,是谁都不能否认的。

  主持人:那么其实在这种情况下,在孩子处于十八九岁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学校或者老师都应该针对他们个人的情况做一些心理调试和辅导?

  阮奇林:非常需要。其实不仅是高中,在大学这个问题也相当突出。因为很多孩子从高中进大学以后,周围全是佼佼者,自己的优势就不明显了,有的人会感到十分沮丧,心理打击很大,学习也一落千丈。所以社会一定要注意,大家在追求一个目标鼓励拼搏的时候,还是不要忘记让孩子有多种兴趣爱好,一定要提倡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生我才必有用。

  主持人:我还关心一个问题,马娟到街上随随便便6块钱买了一瓶硫酸。虽然很多人买硫酸都是正途,但是不排除有一两个人会花很便宜的价格给他人造成致命的伤害。目前我们国家是不是对可致人伤害的东西应该加强管理?

  阮奇林:1987年有法律规定,有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购买500克以下的剧毒品, 但是数量多的是不行的,还要凭许可证购买。如何让剧毒品在归置和生活方便之间求得很合理的平衡,这是非常关键的。

  主持人:阮教授,其实每一个人都有上进心,每一个人对其他人也多多少少有点儿嫉妒心,可能是对其他人的名誉、成就甚至是金钱,都很正常,但是一定要自我心里调试,让他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千万不能让它膨胀,因为膨胀之后会影响我们自己的生活质量。如果再进一步的膨胀,很有可能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出现。自律,同时爱自己爱别人,是减少这类事件最有效的办法。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
发表于 4-8-2004 04:33: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强烈建议恢复 同态复仇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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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4:40: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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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4:25: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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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13: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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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27: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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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22: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救死吧 该死不死也不对~~~唉~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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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33:0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晕~你去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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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47: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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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8-2004 03:36: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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