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B><FONT size=4>新加坡严惩违法“法X功”分子</FONT></B></P>
<P>新加坡法庭法官 2001年3月29日宣布,根据新加坡法律和罪犯的犯罪事实,以“妨碍警方执行公务”罪判处7名“法X功”分子4个星期的监禁;以“非法集会罪”判处另外8人1000新元(1美元等于1.75新元)的罚款。如果交不出罚款,则以坐牢两星期代替。法官宣判后,7名“法X功”分子当即被带走。 </P>
<P>“法X功”1996年7月以“法X功佛学会”的名义在新加坡注册登记,共有成员200多人。去年12月31日,大约60名“法止Α分子未经登记就在麦里芝水库集会。警方指出了他们的非法行为,?次劝告他们自动解散,但3个小时后仍有15人拒绝离开。警方遂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将他们逮捕,并以上述两项罪名将他们送上法庭。这次判决意味着新加坡政府对“法X功”组织发出了警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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