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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1-2004 12:47:0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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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usinda</I>在2004-11-10 5:38:06的发言:</B>
<P>怎么还有人执迷不悟呢?</P>
<P>说了没有必要给这笔多余的钱!!</P>
<P>你们自己去找也是一样的,虽然第一次的工钱没有,但是第一次差不多就30块~他也收得太黑了!</P>
<P>我知道他介绍的那两家公司,我也是在其中一家做的,已经做了一年了。</P>
<P>一年当中我和我的朋友们都不知道介绍多少人去了,从来没有收钱,我们自己也是朋友介绍去的。</P>
<P>出门在外,中国人帮中国人是应该的!</P>
<P>如果还有想去做工的朋友,发论坛短信给我,我介绍你去,不收你钱。</P></DIV>
我发论坛短消息给你了~谢谢你~[em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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