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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警察故事》里警匪最后比装枪时用的都是格洛克吧,开始他们拆卸手枪时都做了清枪动作。匪徒按正规程序先装枪最后装弹上膛;而按成龙的装枪方式,他先向膛内塞了一发弹,在最后拼好枪时就少了装弹入夹、装夹入枪和拉套筒装填三个动作,最后他用一把没装弹夹但是膛内有一发弹的格洛克指着匪首的头,匪首就认输了。
实际上呢,多亏成龙大哥和匪首对枪都是一知半解。否则死的是成龙大哥。
为什么呢?让我细细向各位老大们分析一下他们错在哪里?请各位老大看看我说的对不对。
大家都看到了,最后比装枪时用的都是格洛克吧(费话,能上这个论坛的还认不出来),开始他们拆卸手枪时都做了清枪动作,那么此时格洛克的平移式击针是处于击发后的放松状态,接着成龙大哥把枪拆散又装起来,但是对格洛克来说,不拉套筒装填,击针就少了一个待击动作,也就是说击针弹簧处于松弛状态,在此情况下,就算膛内有弹,扣动扳机后,根本没有任何弹簧势能会推动击针撞击低火,枪怎么会打响呢?就算成龙大哥马上意识到了这一点,拉动了套筒,但是此时枪内唯一的一发弹随着这个重新装填动作立刻象空弹壳一样被抛出枪外。等到成龙大哥从会展中心的顶棚上找回这发实弹,匪徒早就从容地上好膛,用枪指着他的脑袋了。可以说,从把最后一发弹塞进枪膛的那一刻起,成龙大哥就已经输了。
万幸万幸的是他们都不懂枪,所以匪首没有反抗,成龙大哥也没有扣动扳机,要不然……嘿嘿!
倒霉的匪首啊!谁叫他整天当二世祖,不好好学习,不上QBQ来逛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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