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很讨厌土林小吃的论调,什么是“行為較不莊重或穿著暴露的”,不过太难听的话不想说了,反正大家都说了。话不投机半句多。</p><p>不过也不赞成yelunp文中的某些观点,认为中国女性在这儿进行色情交易是因为新加坡男性中的败类,所以不都是那些女性的错。其实很多时候看到那样的报道,我也觉得心里很难受,知道她们是迫不得已的。可是迫不得已不是犯错的借口,有市场也不是犯错的借口。这种事情单独放在任何一方的身上就是他们错了,没有客观条件可讲的。</p><p>其实新加坡在某些程度上是卖淫合法的,这也是他们红灯区存在的意义。但是这些卖淫也是有执照的。也许有些妈妈要鄙夷了,可是从深层来看,我觉得卖淫在一定程度上合法是对社会的安定发展有积极的意义的,它一方面满足了男性生理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保护了一部分女性的人身安全。生理需要是人类的本能,我们没有必要去否定它,也没有必要压抑它,疏导它才是解决问题之道。所以报道中所说的流莺是指没有合法执照卖淫的女性。</p><p>其实我一直对新加坡还有很多发达国家的红灯区政策很感兴趣,只是从一定程度上觉得他们对社会的安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至于更多的没有了解很多。如果有什么话说得让各位不舒服了,还请轻拍。</p><p>还有新加坡的好色大伯真得很多,所以大家要小心,千万不要看他们人好就没有防范之心。他们很害怕你报警的,所以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打电话报警是最直接的解决之道。</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8 12:16:33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