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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2-2005 13:08:5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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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2><P>这网络世界就是这么的奇怪和虚幻:我并不清楚楼上的“晓林”到底是小林还是老林;就象这晓林不知道我是小MM还是老大姐一样。但我感觉这“晓林”应该只是嘴上无毛随口乱讲的小林而不是办事认真负责的老林吧!</P><P>因为从“晓林”一开始提出解决问题方法是:“马上抓一百只,加上油盐酱醋,爆炒一盘”,后来到“特怀疑对人体有害,是中国制造的. 因是粉末,怀疑它是破坏蚂蚁的繁殖功能,慎用为妙!!!! ”;进而提出“<FONT color=#990000><b> 因为有效,而没有在新加坡得到推行,只在廉价店可买的,有点可疑?! 晓林是指"</b></FONT><FONT color=#000000>破坏蚂蚁的繁殖功能" 不知是用化学的还是病理的,才有点可怕!</FONT> ”的无根据推论,又讲“是这样,如果不小心吃到了,吐都来不及了.... ”的话,我是铁定以为他应该不会去买这个药粉来用了。许多人也被他吓到怕怕了。人心惶惶说要改用粉笔了。我只好说明粉笔可能毒性更强。</P><P>谁知道:他说:“晓林讲一下吧. 晓林放了药粉,他很好奇看了许久: 蚂蚁对药并不感兴趣,不吃不嗅也不抬,就这样大摇大摆走了......可是真的都死翘翘了!!!! 晓林想如是硼酸,它并没带回或粘多少,死绝一窝,太过分了,才在想是不是病理传染??高毒高强高传染的, 想到是病理,还因为不象人造的鹤顶红一吃就死,晓林看到它们正常的回家了........人真残忍,不讲了,这种手段不用也罢.....”</P><P>然后呢,他又说:晓林的意见: 不要去杀它们, 防着点就可以了, 它们都死了,人类也就差不多了....... ;人家已经很无助了,又不是蓄意侵犯, 俗话怎么讲来着: 得饶虫处便饶虫.......;人家也不过是讨生活而已, 有错吗? 你没条理, 人家为了活命有错吗? 你何至于用各种灭绝人性的手段去对付它们吗? 天啊, 活着有罪吗? 为生活有罪吗? 人性啊人性,你在哪里???</P><P>晓林还真会搞笑啊!?这“未经批准的”药粉你都用了。“很无助”的蚂蚁你都杀了,“毫无建设性”的好话也让你说尽了耶!难道轮我“小MM”说几句有建设性的话就不行了!?</P><P>可惜红火蚁不会知道在新加坡还有你这样的人愿意在家收养蚁类啊,不然在各国严加防范红火蚁入侵的当儿,它们无从遁行,杀到你家来住多安全啊!</P><P>天啊, 人活着有罪吗? 为生活杀蚂蚁有罪吗? 人性啊人性,你在哪里???为杀个蚂蚁就要认真思考这样多的奇怪问题,真的是够辛苦的!怎么放松啊!?</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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