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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话题] 再为“自甘堕落”的妈妈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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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05 20:01:3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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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3-2005 20:48: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加油~~苦日子会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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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5 09:57: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母亲和国内的亲人们共同来解决,孩子中学加初院有六年时间,这六年里孩子的学费要多过小学费用大约在 6年 X 12月 X 500元新币 X 5 = 18万人民币,也就是说国内的亲人要在这六年的时间里给新加坡的母子俩支援18万人民币的学费,也就是说每年3万元,这笔钱虽然不是小数目,可筹集起来却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孩子即便是在国内上大学,四年下来学费加生活费也要在六、七万元人民币之间呀,所以我对我儿子考上名校后的费用问题早已有所考虑和准备。 只是这小子能否考上名校就看他努力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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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5 14:28: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呢 任何人从事妓女或者类似职业都没有啥值得

<P>鞭挞和歧视的。 不过,因为孩子上学就去做妓女是说不过去的, 良知和道德观何在?  哪里不能上学呢 , 今天通过母亲从事性服务工作得到上学机会的孩子,何以面对母亲,难道文化教育相比道德和价值观教育更加重要吗?</P>

<P>轻重都不明白了, 楼主的帖子有问题呀 , 我个人觉得不值得同情,不需要鞭挞, 每个人有自己的道德观, 不需要所有人都认同自己的价值和道德观,  但是明显不值得宣扬的事情, 更加不值得同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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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5 13:14:1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别丧气 苦尽甘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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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05 14:34: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yelunp</I>在2005-3-15 20:01:36的发言:</B></DIV>
<DIV class=quote>我们没有权力责怪那些比我们不幸的同胞。</DIV>
<P></P>
<DIV class=quote>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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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5 13:16: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有什么好主意,说说看,也让俺媳妇增加点收入用来补贴家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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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5 10:51: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说,但一切不必太强求,儿女只要能正常的成长,受的教育是否名牌有那么重要吗?在国内难道就不行了,非要跑到这种不是每个人都负担的起的地方来,牺牲了自己难道母爱就会更显的伟大了吗?恐怕是自己的虚荣心做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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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3-2005 12:09: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她有时间的,肯吃苦的话,我可以介绍些物品让她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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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4-2005 11: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没必要把自己捆在一辆车上,等着别人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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