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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elake

[狮城水库] 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大使馆不管!那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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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23:03: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自己愿意做就好,呼吁倡导是可以的,但别试图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与别人身上。更别用指责的态度去针对别人。做与不做,没有对错。我做了不代表我有权力去指责别人。</P><P>呵呵,咱们谁也别争论了好不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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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05 23:00:0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luelake</I>在2005-8-29 21:48:38的发言:</B>


<P>漫风朋友,探病时间是1230hrs到1430hrs,或者1730hrs到2030hrs。但不用严格遵守,中午十二点后,晚上九点前都没问题</P>
</DIV>
<P>谢谢你。呵呵,你也辛苦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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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1:06: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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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1:30:2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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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1:27: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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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1:48: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还是请本版的老爷、太太们带个头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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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2:50: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要不要去凭自己,给别人扣这样那样的帽子,只会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并不一定起推动作用,有心的自然会去的。捐多少,全凭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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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02:45: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bluelake</I>在2005-8-29 22:24:43的发言:</B>




<P>这事当然是凭良心,当然不需要报告。但我确定没几个去了!



<P>我不懂怎样的人才算是“刚入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只是想呼吁一下大家,好帮稍诖采系耐??饩鲆幌吕?选?lt;/P&gt;</P></DIV>
<P>就是因为我发现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批评大使馆似乎远远重于帮助林氏夫妻的问题,才说出这样的话的,这是一种修辞方法,用来说明,有的同胞还好像第一次和中国政府打交道,对他们的行为还蛮不理解的,其实对于我们20年以上都在生活在“红色“制度下,应该很清楚政府会做什么样的反应,心早就寒了。浪费时间讨论不如实际行动。希望解释清楚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30 3:1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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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05 15:24: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知道该说什么好。。。</P><P>能帮助别人也是一种骄傲。。。</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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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05 19:40: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
<P>再提醒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患者还是留在新加坡比较好。
</P>


</DIV>
<P>就这个问题,他们的情况又比较特殊,现在在新加坡基本已经停止治疗,就是等,因为这儿的医管制度不可以冒险,具体情况还没搞特别清楚,但现在基本就没什么其他医疗手段,也没用什么药。
<P>回国的话,一是可以用些激素类的药,已经和福州的医院联系好了。二是他们家人想尝试些中医。所以这里面不是简单的去留问题。
<P>现在他们的问题是回国的机票是问题,因为要医护的机票,据说光患者就要6千多新元。另外就是拖欠的医药费也不少了,还在增加。
<P>所以他们现在的情况,比较难拿到慈善机构的捐款,我感觉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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