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此地无银

[职场] 认识新加坡/入境,移民,就业指南 (转贴自中国外交部网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8-9-2005 21:57:5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2>“新加坡永久居民享有的权利</FONT> <P><FONT size=2>  1) 申请租用或购买政府居屋(购买限已有配偶者);</FONT></P><P><FONT size=2>  <b><FONT color=#c43c72>2) 子女享受与公民子女相同的教育待遇;</FONT></b></FONT></P><P><FONT size=2>  3)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FONT></P><P><FONT size=2>  4) 父母可申请家属准证在新加坡长期居留。</FONT></P><P><FONT size=2>  成为永久居民2年以上,方可申请新加坡公民。”</FONT></P><P><FONT size=2> <b><FONT color=#c43c72>2) 子女享受与公民子女相同的教育待遇;</FONT></b>这条不对噢:公民享用政府所发的教育储蓄基金参与学校的各项学术及课外活动,PR都要自己付钱才可参加的。</FONT></P><P><FONT size=2></FONT> </P>[em07][em03][e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9-2005 00:04: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楼主,辛苦了。非常详细,非常实用,非常感谢。[em07][em07][em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0-9-2005 17:29:3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这么多字。。。大家看得也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0-2005 21:05: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罚金好重,有些都可以是某些人一个月挣取的收入了......这样的差距,明显就和中国拉太远了....</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4-10-2005 19:22: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hin</I>在2005-9-8 12:20:24的发言:</B>

<P>拥有一把枪,和子弹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没有子弹 = 死刑</P>
<P>拥有子弹,没有枪 = 死刑</P>
<P>拥有子弹壳,但壳里没有火药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但是枪是坏的,无法发射的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里头的零件,但不足以制造一把枪 = 死刑</P>
<P>拥有一把玩具枪,但里头却有制造真枪的一块零件 = 死刑</P>
<P>拥有一把玩具枪,看起来和真枪没两样 = 罚款,监禁 或 终生监禁</P>
<P>拥有一把玩具枪,看起来和真枪没两样,拿去打抢 = 终生监禁,也可能判死刑</P>
[em01][em01][em01]</DIV>
<P>你说得不太对,有案例显示拥有枪和子弹的人并没有判死刑,更别说是拥有子弹,或子弹壳里没有火药,拥有一把枪里头的零件这些情况了,拿像真枪的玩具枪去打抢也是一样的道理,也有人从国外带回看起来和真枪没两样的玩具枪,或尽管改造的玩具枪,结果有被东西被没收,严厉警告,罚款,监禁,主要是看你如何解释,动机理由为何。
<P>在新加坡拥有军火是很严重的事,但后代时候法律并不是硬性的,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去国家图书馆的档案室查找新闻报导或借些法律的书来看看。</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0-2005 09: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两位讨论得都不是重点,来这里的网民又不是穷凶极恶的人,谁有兴趣知道这些关于武器的条文。[em06][em06][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5 9:31:31编辑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5 14:40:0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到底是做什么的亚</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5 08:59:3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5 17:44: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市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8-10-2005 22:07:5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ICEchin</I>在2005-9-8 12:20:24的发言:</B>

<P>拥有一把枪,和子弹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没有子弹 = 死刑</P>
<P>拥有子弹,没有枪 = 死刑</P>
<P>拥有子弹壳,但壳里没有火药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但是枪是坏的,无法发射的 = 死刑</P>
<P>拥有一把枪里头的零件,但不足以制造一把枪 = 死刑</P>
<P>拥有一把玩具枪,但里头却有制造真枪的一块零件 = 死刑</P>
<P>拥有一把玩具枪,看起来和真枪没两样 = 罚款,监禁 或 终生监禁</P>
<P>拥有一把玩具枪,看起来和真枪没两样,拿去打抢 = 终生监禁,也可能判死刑</P>
[em01][em01][em01]</DIV>
<P>子弹壳的问题 值得商榷。。。
<P>拿炮弹壳当水桶=死刑</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