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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关于(小孩)两本护照的问题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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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17:1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看到关于小孩两本护照的帖子(现在已经跑题了),想到如下问题:</P>
<P>中国的国籍也就是户口吧?国人入别的国籍,到大使馆注销国籍,大使馆通过什么程序让国内注销户口呢?</P>
<P>如果小孩在新加坡出生,在大使馆申领的护照,这时候小孩还没有户口资料,护照应该和户口对不上号呀,又怎么注销户口?</P>
<P>再一种情况,如果小孩的父母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在小孩入籍前在其中一个地方上了户口,大使馆怎么知道通知哪个公安局注销户口?</P>
<P><FONT size=4><STRONG><FONT color=#ff0000>请大家只讨论问题,希望不要灌水,也不欢迎</FONT> <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good99</FONT> <FONT color=#ff0000>进来搅和!</FONT></STRONG></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3 17:16:28编辑过]
发表于 13-4-2006 17: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中国的国籍也就是户口吧
<P>这个说法不对.国籍应该是和护照挂钩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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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17:5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小朋友年轻,看来还未成家。。。。</P>
<P>在中国,1。生育是要有生育指标的,生前就要申请,生后才能上户口。2。国籍和户口是两回事,申请到的护照时有期限的,使馆可在15岁时割或留。3。中国之大,什么事没有?有时有钱有关系,什么都可办到的,有这么严吗?</P>
<P>不让good 来不好吧,他年轻有点躁,但好过轻佻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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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17:4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饮水该知道思源。
<P>看在一个地方来的,帮你顶一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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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06 22: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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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00: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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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00: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嘿嘿嘿嘿嘿</I>在2006-4-13 17:51:00的发言:</B><BR>
<P>小朋友年轻,看来还未成家。。。。</P>
<P>在中国,1。生育是要有生育指标的,生前就要申请,生后才能上户口。2。国籍和户口是两回事,申请到的护照时有期限的,使馆可在15岁时割或留。3。中国之大,什么事没有?有时有钱有关系,什么都可办到的,有这么严吗?</P>
<P>不让good 来不好吧,他年轻有点躁,但好过轻佻吧。。。</P></DIV>
<P>按年龄应该做你叔叔没问题的。对国内的问题知道的肯定不比你少。国内户口的问题肯定理解得也比你透彻,从你上面说的话就能看出来。
<P>这个帖子我没有说非常之情况,当然就是指正常程序下的,希望不要跑题。
<P>对于good99,我只是希望这个帖子变成水贴或者误导别人,我个人的看法good99发表的很多观点不是事实或者是经不住推敲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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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00:0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国籍和户口无关,那么护照和什么有关?</P>
<P>只要在国内出生,正常程序下没有户口能办护照吗?</P>
<P>如果取消国籍还有户口,那就还有身份证了,也就能在国内做大陆居民能做的任何事情了,比如上学不用多交钱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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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13:5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万岁爷</I>在2006-4-14 0:06:00的发言:</B><br>
<P><br><br>
<P>对于good99,我只是希望这个帖子变成水贴或者误导别人,我个人的看法good99发表的很多观点不是事实或者是经不住推敲的。</P></DIV>
<P><FONT size=3>如果你这样说也无所谓,我愿意和你推敲.但你"信口雌黄"之说,够得上血口喷人了吧? <br><br>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我愿意检讨我过去的言论.如果我错了,我立即改,并向你道歉.人非圣贤,孰能无错?知错就改,是我一贯的原则,也是大虾应有的风范! <br><br>但,3%的可信度,你肯定是错的. <br><br>对于你,"治病救人",看你也算是同乡,希望你不要那么自大!嘿嘿说了几句,你也不至于说是人家的叔叔级别的了吧? <br><br>我不是要来跟你过不去,那不是我的风格,只是你这么冲,对我胡乱评价,我希望提醒你一下. <br><br>我知道你不希望帖子跑题,但有些时候我们开帖也担待一些.如果象那个疑似新加坡人那样来捣乱,你反击是对的. <br><br>因此,如果你不想在这里跟我争论,到这里讨论也可以<a href="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t=5&amp;mforum=gsg" target="_blank" >http://www.yabbers.com/phpbb/viewtopic.php?t=5&amp;mforum=gsg</A></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4 13:58: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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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006 13:1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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