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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2007 15:37: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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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想问个问题..2月2号帮老公递了PR, 当时需要一封公司信说明职位,工资什末的, 就像我以前申请PR时的appointment letter.</p><p>我现在打算辞职, 请问那些有帮配偶申请经验的人, 如果批了, 第2次去ICA的时候还需要麻烦到公司吗?记得我以前是需要的, 一共2次,第2次好像是公司添个表..</p><p>谢谢..只是想知道还会不会麻烦到公司, 如果没有就可以毫无顾忌的辞职了..不然还要等到结果出来..因为暂时不打算找新的工作..</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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