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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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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6 10:4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size]呵呵,呵呵</p><p>初来乍到,不懂坛里的规矩,先到置顶的版规里学习了一下以做到遵纪守法。不过浏览了一下以前的帖子,发现版规对某些人有用,对另外一些人却没用。耍了个小聪明,copy了版主过去说过的一些话,作为自我介绍,版主自己说过的话,应该不会被删贴,真聪明,呵呵 </p><p>我已有过至少三次以上的买房体验及多次租房经验。如果各位有心要买房子,我有不少相关行业的许多中介、律师、银行贷款专员或客服经理及保险理财专员还有装修商、家具商等可以介绍给各位网友们。因为我并不方便随意把他们的电话号码公布在网上。但如果你们愿意把自己的疑问要求及联络姓名号码用悄悄话发给我的话,我可以让那些专业人士直接打电话给你们,看他们是否能协助帮忙解决你们的困难和疑惑。(2005-4-25) </p><p>如果你不知道如何找银行经理来协助,需要我的介绍的话,请用悄悄话发给我你的姓名,欲买房型,和手机号码,我可以让DBS或OCBC的专案经理直接联络你。然后你可以根据他们提供的方案经比较后才决定最后拿哪家的贷款。(2005-7-16) </p><p>千万别找资历不够的人士给你们介绍,我介绍的都是经理级的人物,但是究竟最后你们能不能拿到更优惠的贷款配套,要看你和银行经理的互动关系啦,很难讲.但一般上经理的手里有多一些的折扣,看人的条件给的.如果找柜台小姐贷款就没有那么多好谈了.(2005-8-29) </p>而且越高级的经理折扣权限越大,只看他愿不愿意给你(客户自身的背景和条件及和银行的业务关系也很重要)。如果银行不要给你最好的折扣的话,那理由就太多了。(2006-6-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1 13:31:15编辑过]
发表于 9-6-2006 12: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font size="3">呵呵!觉得这个新人不新啊,倒象是专门找我碴来的!干脆帮你把题目改了:新人报道,专门找碴!</font></p><p><font size="3">我上面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是本来都是善意的好事,看来又是成为“好心没有好报”的证据了。我的本意为了帮助有需要的网友在本地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容易办事,因为当年我初到新加坡时人生地不熟时的困境我记忆犹新。但有些人甚至连找补习老师,找育儿女佣,找留学中介,找离婚律师,找搬家公司等等都要求我提供介绍,我也实在没有百科全书那个能耐。很多时候只好说抱歉了。</font></p><p><font size="3">因为我自觉要对网友负责,不能够也不愿意随便提供我所没有使用过的专业人士或商家讯息给网友。不过有时也有例外是从报章或TV找到资讯提供给网友的。比如有人紧急要我帮找的离婚律师肯定是我没有用过的,但是我从TV上知道她是个出名专帮妇女打离婚官司的。后来在此次大选又看到这位女律师成了行动党的新议员。</font></p><p><font size="3">甚至网友上来问何处买家具我也也只介绍我所去过的家具工业园有大批厂家常年做促销。</font></p><p><font size="3">至于网友进一步和我所介绍的人有何后续发展我是从来没有再追问的。我只负责提供资讯帮助有需要的人而已。也没有特意发什么广告介绍什么人如何如何。但是经理级人物有特权是不争的事实吧。</font></p><p><font size="3">既然已经房地产中介在置顶版上发帖责疑我的做法,而且也伤害到他的商业利益,我就声明不打算再为网友提供免费介绍资讯的善事服务了。最近我了解到:因为他们专业中介或经纪人如果帮银行介绍了贷款客户以后,是按银行规矩有佣金至少几百块可以拿的。如果网友自己直接找了银行或保险公司的话,中介就拿不到这份佣金,银行就省了这笔钱了。</font></p><p><font size="3">难怪有人自己脚踏两船的是房地产中介兼保险经纪,先是很怀疑我一定也是个中介,还干脆说我懂太多财经的东西一定不精也不专业,有原则性错误。但说了半天也提不出什么事实证据来。倒是网友爆出此人在本版大肆招徕客户进而与客户在网下闹出财务纠纷来。有网友不明事理还上网帮此中介说话,说自己也是看了此人的网上宣传而找他买房,现已成交签合约了。我为了避免争议继续扩大,惊动金融管理局上门调查法办,造成该中介的前途尽毁,已经删去了那位网友的成交证据帖子。也请该中介好自为之,别再违反版规和法令。</font></p><p><font size="3">因为该中介这种做法本来就是违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法令,而且网下财务纠纷闹上网络是本版应该要极力避免发生的事。我已经为了我的一时不查而让中介钻了空子的疏忽,向已经造成损失的网友道了歉。也已经个别通知所有我觉得可能是中介或经纪的网友要警惕自己的发帖不要违反版规和本地法令,不要公开在网上宣传自己的服务和公司的产品。</font></p><p><font size="3">将来等到狮城网全面市场化以后,建立了经过特聘专家顾问审批过的商家,中介,经纪人等个别广告档案,那时候广大网友就可以放心的从合作商家/专业人士的名录找寻自己所需要的服务了。无良的经纪,中或商家就会招警告或除名加罚款。或者没收他们所放的广告费或押金。</font></p><p><font size="3">具体的做法也希望网友们继续群策群力提供管理网络市场的好方法!</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2:56: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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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6 13:1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楼上的不新的“新人”,或者干脆说明自己就是把“<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PNGE</font></strong>”改成“<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GEPN</font></strong>”的那个中介兼保险代理,我不是早就声明了:</font></p><p><font size="4">“呵呵!觉得这个新人不新啊,倒象是专门找我碴来的!干脆帮你把题目改了:新人报道,专门找碴!”</font></p><p><font size="4">关于做广告事情狮城网已经有广告版,房地产信息版了。本版版规已经规定什么可以作什么不能够做。此<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61b713">PNGE</font></strong>人是房地产中介同时也说明自己是保险经纪,明显违规。如果谁还对我的处理有意见请去站务直接投诉。</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9 13:33: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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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6 13:0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p>我的原贴的标题是“新人报到”,至于“专门找碴”这几个字不知道是谁加上去的,谁有这个本事呢?思索ing.呵呵</p>房屋中介在报纸甚至互联网上招揽生意并不违反金融管理局的条例,也不知道什么帖子被删了,是不是讲PNGE好话的?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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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6 13:4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size="4">我叫你好自为之,处理好与客户的财务纠纷才来发帖,也算是个鼓励吧。你现在处理好了吗?</font></p><p><font size="4">处理好了请当事人发个信息给大家做经验教训吧!</font></p><p><font size="4">请楼主以后发帖不要再违反本版版规和金融管理局的法令,以免断送自己的前途,还连累到本网!法律是不存在想像空间的哦!</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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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6-2006 13:3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收到很多网友鼓励的短信,在这里表示真诚的谢意。 <p>借用一句网友的话:</p>是非曲直自在人心,留给大家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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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06 13: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帖子果然没被删掉,呵呵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1 13:36:5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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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06 15:0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凑凑热闹

世界杯刚刚开战,好像网络也开站了?我老就来凑凑热闹吧。说句公道话, 斑竹做的是义务工作,劳苦功高!但有时我又觉得斑竹有点不太公平。既然说不能打广告,怎么我又看到很多中介的广告呢?好像斑竹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因心情而定,还是因广告的内容而定呢? 我搞不懂。。。再说网络本身就是个虚幻的世界,每个上来的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目的, 网上看到的消息,也要自己做个分析,真真假假。。。。斑竹好像很喜欢用金融管理局来压人,但我想那个机构是没有管到能不能在网上打广告的。。。如果斑竹这个网面不希望别人打广告,就应该禁止所有的广告,斑竹也应以身作则,无论是好意还是无心,都不会被留下话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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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06 16:3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球还怎么踢?一言不和就冷嘲热讽、破口大骂甚至封嘴封帖,大搞一言堂,把这儿当成自家自留地,那谁还跟你玩?看看这儿的人气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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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6-2006 16: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惊讶于锁了的帖子又开了!</p><p>锁帖有点那个,开了就好!方版主还是不错的,有的版主(有一个新加坡人),一言不合就开骂,还到别人的版去开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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