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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elunp

[陪读话题] 对版主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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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6 21:4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dkdk</i>在2006-6-23 4:02:00的发言:</b><br/></div><p><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3f3f3;">别以为自己是谁,什么“我感动”!你有那么多的感动就不应该写出那样的书</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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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6-2006 21:5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a href="http://www.zaobao.com/sp/sp060625_501.html">http://www.zaobao.com/sp/sp060625_501.html</a></p><p>新条例昨天宣布明天实行 按摩院管制加强</p><p>  警方宣布新条例,加强按摩院的管制。<strong>只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持有合法工作准证的马来西亚公民才能够成为非专业(non-certified)按摩师,即俗称的按摩女郎。</strong></p><p><a href="http://www.zaobao.com/sp/sp060625_502.html">http://www.zaobao.com/sp/sp060625_502.html</a></p><p>  警方宣布新的按摩中心管制措施,是警方不时检讨按摩业管制条例所做的一个决定,保健中心老板娘俞洪金遭杀害案,可能只是促使警方重新检讨这项管制的其中一个原因, </p><p>  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黄根成昨天“汤申日”社区活动后,就警方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修改按摩中心条例发表看法。 </p><p>  他说:“警方经常检讨这方面的课题,时不时也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引起他们注意,让他们觉得可能需要进一步进行检讨。诸如这起案件(指俞洪金遭杀害案),可能促使警方再次检讨它(条例)。我认为这是警方的一项行动,我会让警方去处理。”</p><p></p><p><strong><font size="3">有人满意了。呀呀依依哦,建议黄根成给那本书的作者发“和谐社会”奖章!</font></strong></p><p></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5 22:00: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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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11:1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爱上那棵葱</i>在2006-6-23 23:43:00的发言:</b><br/><p>&nbsp;&nbsp;&nbsp; 中国人最大的弱点充分在你们身上得到了体现,只能把矛头对准自己人,如果是在国内,你们这么说无可厚非,在这里的妈妈原本就挣扎在生活最底线了,为什么还要给她们那么多不该承受的压力呢,小说如果过分丑化中国女人那应该抵制,书我看过,基本是三分之一在新加坡陪读妈妈的写实.既然是事实为什么不能写呢,小说也就是小说.</p><p>&nbsp;&nbsp;&nbsp; 有抨击人的时间多看看报纸,多学学英文,不要在这里自己人折磨自己人.</p></div><p>这么说,抗战期间处决汉奸是因为中国人窝里斗的弱点了?</p><p>正因为在这里的妈妈原本就挣扎在生活最底线了,才不应该让这种乌七八糟的小说带来的不公正的言论给她们那么多不该承受的压力。</p><p>究竟是谁在给中国女人身上泼脏水?究竟是谁在折磨谁?</p><p>只怕作者早就不当自己是中国女人了,有人还拿自己的热脸往人家冷屁股上贴呢。</p><p>因为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所以小说并不只是小说。既然有的文字可以成为匕首和投枪,有的文字就可以成为毒药。生活的确是形形色色的,但不是所有的色彩都有益。揭疮疤要看目的,有人是为了疗伤,有人却是为了引人注目,用自己的丑态博人一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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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20:1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教信仰不是身份证,不用老挂在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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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22:5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要在论坛中宣扬自己的宗教么?讨论话题就好。毕竟这里大多数人是无神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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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6 22:5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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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06 15:1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爱上那棵葱</i>在2006-6-23 23:43:00的发言:</b><br/><p>&nbsp;&nbsp;&nbsp; 中国人最大的弱点充分在你们身上得到了体现,只能把矛头对准自己人,如果是在国内,你们这么说无可厚非,在这里的妈妈原本就挣扎在生活最底线了,为什么还要给她们那么多不该承受的压力呢,小说如果过分丑化中国女人那应该抵制,书我看过,基本是三分之一在新加坡陪读妈妈的写实.既然是事实为什么不能写呢,小说也就是小说.</p><p>&nbsp;&nbsp;&nbsp; 有抨击人的时间多看看报纸,多学学英文,不要在这里自己人折磨自己人.</p></div><p>这句话我倒想对你说。难道那本书不是把矛头对准自己人?<font color="#f70909">在这里的妈妈原本就挣扎在生活最底线了,为什么还要给她们那么多不该承受的压力呢? </font><font color="#000000">干吗就不能写写剩下的三分之二?是事实的话也要看时间地点情况,这种让外人瞧不起同胞的书是有辱国格。色情小说也是小说,你会拿给你孩子看吗?书也要有书的格调。</font></p><p>抨击的人有权抨击。讲到英文的话,不然你出来跟我比比?</p><p>像许纯美和如花之类的丑角,人家充其量也只是丑化自己娱乐大众,并没有把全台湾女人都拿来说事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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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6 15:5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是会码几个字就会成了文人的,那这水库里的灌水大王还不成了文豪?</p><p>白云黑土还出《月子》呢,好歹人家还能逗个乐,免费赠送还可以为茅房作贡献。</p><p>流星也算是热心人,可惜被人利用了。</p><p>支持陪读妈妈,但是坚决抗议破坏陪读妈妈名誉的败类!</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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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22: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33][em33][em33][em33][em33][em33][em33]你眼里的我就是这样为那点钱东奔西走的吗,为那本书我浪费了不少口舌了,解释了很多回了,如果您心理真的难以平衡,告诉我地点我去取回来,钱我还给你,不想在因为那本书影响我的心情,我叫流星不叫喜蛋.如果因为我卖给你的书让你心理不舒服我道歉,我也长了经验,在不会盲目帮人,再帮人卖书前一定先把书看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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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06 22: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流星★≈</i>在2006-6-16 13:13:00的发言:</b><br/><p>&nbsp;&nbsp; 不知道版主还让我澄清什么,关于书我在我自己的贴子15楼已经说过了,如果没有利润的话也帮不到她,我想楼主说的书的利润没有错,因为我自己以前在国内做过书,而且折扣比这还要低,我想我是帮她销售书而不是处理书,所以利润一定要有的.</p><p>&nbsp;&nbsp; ?????????????</p></div><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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