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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话题] [建议]陪读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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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6 16: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align="left">&nbsp; &nbsp;我是一个陪读妈妈,来到新加坡快五年了,新加坡良好的社会治安 ,优美 自然 安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与国际同步的教育体制,是我选择来新加坡的理由。<br/>&nbsp;&nbsp; 在这几年中,陪读妈妈的生活历程,辛劳与苦闷我有同样地感受,既然我们选择这条路,不论有任何苦衷,任何原因,我们都必须坚强地走下去,为了我们的孩子,为了我们做母亲的职责,坚强地走下去。<br/>一直以来,新闻与媒体报道中,陪读妈妈的形象几乎全是负面的,为什么只对丑闻感兴趣而不报道那些自强不息的妈妈们?以及她们在陪读历程中所闪现的母亲的光辉。陪读妈妈去赚快钱,做按摩女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确实对陪读妈妈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印象,陪读妈妈几乎成了按摩女的代名词,可悲啊!可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假如没有新加坡各位先生们的“大力的支持”,在前一段时间,按摩院也不会如雨后的春笋,突然间冒出。幸好,新加坡政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杜绝了这一现象,是非常明智的决策。<br/>&nbsp;&nbsp; &nbsp;但是,因为小部分陪读妈妈的可耻行为而殃及无辜,使我们这些安分守己,遵纪守法的陪读妈妈与许多工作机会失之交臂,甚至有些屋主连房子也不租给陪读妈妈,哎......在此,希望新加坡的国人不要用有色的眼光统一的看待她们,释放你们的宽容心吧,让她们既来之,则安之。<br/>&nbsp;&nbsp; &nbsp; 新加坡的劳工法规定:必须先聘请三个本地人工作之后,才可以请一个陪读妈妈(即三对一,五对二)另外,公司请一个陪读妈妈,就要向政府交人头税240元新币,相对而言,请其他国家的工人,只收取30元-50元的人头税,这样一来,陪读妈妈的工作机会就少之又少。<br/>  既然,政府允许陪读妈妈工作,能否考虑,在正当的工作下,给与相应的放宽政策,除了现在的工作机会(清洁工人,房间整理员)外,再多给一些机会(去工厂做工等)。能否将税金从240元适当的调低一些,这样,陪读妈妈申请到工作的机会也会相应的多一些。另外,希望政府提高以后来陪读的要求:<br/>   (1)来新加坡之后,三年内不许做工;<br/>   (2)提供来新加坡后三年内生活资金的保证;<br/>   (3)取消小学陪读名额;<br/>   (4)相对的提高押金金额。<br/>  这样,一定能够解决一些陪读问题,同样,也会提高陪读妈妈的整体素质,让我们从负面的阴影中走出来。<br/>          </p>
发表于 29-7-2006 16: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顶~顶~坚决顶~</p><p>这是有良好素质的陪读妈妈共同心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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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6 16:5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样做才能把好人留下,让坏人止步。</p><p>还有一点就是,不许做工还会有人找新加坡男人包养,最好想办法警示那些男人们不要滋养寄生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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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6 17:4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顶!! 坚决支持。假如在“针锋相对”中的陪读妈妈能有如此素质,抓住要点,争取权益就好了!</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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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6 17:5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支持!此篇文章是我在拜一看了“争锋相对”后忍无可忍下所写,传真{联合早报}交流栏目但没有发表的,在此,得到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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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6 16:0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纯属神经病,什么建议啊.3年内不许打工!?你是中国人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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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6 16: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人呀&nbsp; 真给中国人丢脸, 你是中国人不?[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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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6 18:0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讲话/做事不可偏激呀.你的意图大家能明白.理解.不过也不能让后来之辈失望,怨恨你呀.</p><p>政策问题,还有待新政府自己去决策,不用咱们在这里帮他出谋划策,对吗? </p><p>其实,我也是陪读妈妈一分子,几年下来,已经越来越少出头露面了.钱不是万能的,...保持低调,保持好心情是主基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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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6 21:2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同意8楼的意见保持低调,保持好心情是主基调.</p>[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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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6 22:2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艾玛</i>在2006-7-30 16:07:00的发言:</b><br/><p>你纯属神经病,什么建议啊.3年内不许打工!?你是中国人吗</p></div><p>请问,你不久以后打算来陪读吧。为了孩子读书,你应该来,为了赚钱,歇菜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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