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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011 20:41:28|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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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chael8330 于 20-1-2011 20:47 编辑
无香 发表于 20-1-2011 12:02
谢谢Michael!
我之前听说外国人租了新加坡的房子两年,只要住满了一年,提前两个月通知屋主,离开新加坡 ...
我之前听说外国人租了新加坡的房子两年,只要住满了一年,提前两个月通知屋主,离开新加坡(比如在其他国家找到了工作之类的),是合法的,是不需要赔偿的,是不是这样啊?
这个就是在租约里边,俗称diplomatic clause (外交条例),给那些ep,sp,wp等等),
这个条例一般会出现在两年的租约,只要住满了一年加两个月的通知或两个月租金代替通知,
租客就可以解除租约,并拿回押金,不过需要帮房东还仲介费(末完成的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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