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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和我刚刚申请到EP(才几天):老公是P1,国内大学学历;我是P2,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毕业,但毕业后已经回国工作过5年了,请问: 1、老公和我现在就申请PR,分别独立申请,女儿和我一起,可以吗? 2、资料需要之前6个月的payslips 和之前三年的缴税证明,这些没有怎么办?还是需要国内的? 3、payslips 有什么样的格式吗?还是需要公司出具证明就可以了? 4、另外,我们最近去新加坡可以亲自提交申请,可是女儿在国内,可以不用她去吗? 5、还有就是在新加坡的居住地址现在还没有确定,可以用公司的地址作为收信地址吗?谢谢各位能及时回复。最后,听说这些申请也可以在国内提交,请问成功的机率与在新加坡申请一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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