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真理越辩越明,这也是我发此帖的本意。是的,EP/LPR各有优点,我只是提出LPR被一些人冷落,误解,令人惋惜,需要澄清。因为国内很多人对新不了解,因此来到后熟悉了环境再找工作,会少走无谓的弯路。楼上说得不错,EP的关键是找到信誉的中介及满意的薪酬,但你不了解国内环境,对于国内来说,资讯的极不对称,很多人被骗,往往一场空,所以说有风险。即使是LPR,很多人还是多花4万元中介费,找中介公司做的,正是这些可叹的原因,我身边的经历,促使我发此帖,使很多摸索的人对LPR有个全新的认识,不要让他们觉得是很难的事,外国人才能申请的事,这个目的应该达到了。我佩服新加坡很了解中国的现状,并针对国人改为“GLPR”,GLPR必然有它存在的市场,否则新加坡政府早就撤除这个项目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2 19:07:30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