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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习惯陌生

[陪读话题] 我需要你随便回复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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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6 18:3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越挫越勇吧,还有希望就坚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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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9-2006 23:0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如果真得要写申诉信,千万不要说什么自己是陪读妈妈,需要这个工作这类的话,尽量说一些大话,说自己可以胜任这个工作,可以给新加坡带来益处之类的话</p><p>如果有需要,我可以帮帮你,当然我没有写过这之类的东西,但是在英语上可以帮帮你,义务的。也可以托付给愿意给你办准证的公司的人,因为他们可能处理这类文件比较多,懂得怎么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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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6 00: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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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6 00: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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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6 22:3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yelunp</i>在2006-10-1 0:32:00的发言:</b><br/><p>遇到这种事情是很不幸,但是,也不要太灰心,多试几次,也许是会成功的。如果真的不成功,也是没办法的,这里毕竟是别人的国家,想想其它办法吧。</p><p>你提到上电视说话的事,恕我直言,那真的不是一件好事。记得我刚来这里时,我的朋友告诉我这样一件事。和他一起申请公民的一个人,申请了好几次都没有批,最后不知怎样总算搞懂了,原来他曾经参加过一次非法聚会。其实,他本人并不知道那次的聚会是非法的,一些熟人在一个公共场合说一些事情,但是警方掌握了,或许刚刚好说的事或者是其中的几句与政府的要求不同,名单就有了。所以当时我的朋友便对我说,在这里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出头露面的,有些事我们做的时候并不知道,等结果出来了,发现却太迟了。</p><p>我提起这事只是提起,希望你也不要太紧张,我前面说过了,实在不批的话任何都只能认命了。但是,这种在电视上说话的事今后还是避开为好,任何时候,任何体制下,媒体永远只能为国家的政府和国家的政治说话,这一点请记住。</p></div><p>政府媒体是一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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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6 22:5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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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06 23: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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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06 22:1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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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06 20: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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