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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6 22:1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秦。。。你这也太明显了吧???对于你自己的错误只字不提,,找别人的错误倒是一定一的高手。。。我对你提出的疑问。。你避而不答。。。你自己说的那些恶心的话。。你倒是藏的干干净净的阿。。。你知道什么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吗?你怎么不把你说的那些难听话也拿出来呢。。我都没有出来。。你就直接锁帖子了?心虚了啊?赫和。。当时有投诉grigri的帖子。。人家grigri都知道,,如果是斑竹本身被投诉。。就因该又别的管理员出来处理。。而不是你这个当事人来处理。。事情为了解之前。。你还是我投诉的对象。。。不要求别的。。只要就论坛官方揭开我的ID。。。。要求不过分吧?
发表于 18-10-2006 22:2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哦。。对了。。看了老秦收到的短信以后。。我发现了一个问题。。。</p><p>当时我变态狂骚扰。。<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patrick</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718;mso-hansi-font-family:&#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也没有办法</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718;mso-hansi-font-family:&#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font size="3">我想说的是。。我被变态狂骚扰。。我去找patrick投诉。。<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patrick</span><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718;mso-hansi-font-family:&#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也没有办法</span></font></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718;mso-hansi-font-family:&#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font size="3"><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718;mso-hansi-font-family:&#718;mso-bidi-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这个当时检查清楚。。造成误会了。。我表示歉意。。</span></font></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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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0-2006 22: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千真万确。。如果需要。。可以找老大当面对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8 22:25: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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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6 09:5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老秦,让老猫讲句公道话,我觉得这件事把老大给请来发贴,是非曲直不就清清楚楚吗?如果正如他所说,只是一场误会,就让风波平息,然后把ID还给他,那对你的威信也无损呀!。</p><p>楼主,你也曾在学校版当过斑竹,“华人网”的规则也一定清楚,请稍安勿躁,如果是误会,管理员自然会还你一个清白。</p>[em06][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19 10:11: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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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6 21:1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本地姜[/I]在2006-10-19 9:52:00的发言:[BR]<p>老秦,让老猫讲句公道话,我觉得这件事把老大给请来发贴,是非曲直不就清清楚楚吗?如果正如他所说,只是一场误会,就让风波平息,然后把ID还给他,那对你的威信也无损呀!。</p><p>楼主,你也曾在学校版当过斑竹,“华人网”的规则也一定清楚,请稍安勿躁,如果是误会,管理员自然会还你一个清白。</p>[em06][em05]
多谢这位前辈了。。。如果斑竹是因为我说错的那句话而生气的话。。我愿意道歉。因为这的确是我打错字所引起的误会。。。但是我没做错的地方。。我坚决不肯让步的。。。。还清斑竹解释一下我的投诉内容。。 对于发错的短信。。造成大家的一场误会。。。我在这里郑重的给大家道歉。。对不起。。!!!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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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6 22:3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佩服你撒谎的能力,我发的短消息我有保存,必要时候可以查</p><p>还有~你投诉的帖子也不是我锁的!</p><p>虽然没必要和你说这么多,可是我还是要你知道,既然你投诉我了!我就不会再以管理人员身份处理这个事!</p><p>一切让管理员处理,既然你帖子被锁那说明你投诉已经被看到,等结果吧~</p><p>如果你觉得不爽,我随时愿意和你当面谈谈!!</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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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6 22:3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本地姜</i>在2006-10-19 9:52:00的发言:</b><br/><p>老秦,让老猫讲句公道话,我觉得这件事把老大给请来发贴,是非曲直不就清清楚楚吗?如果正如他所说,只是一场误会,就让风波平息,然后把ID还给他,那对你的威信也无损呀!。</p><p>楼主,你也曾在学校版当过斑竹,“华人网”的规则也一定清楚,请稍安勿躁,如果是误会,管理员自然会还你一个清白。</p>[em06][em05]<br/></div><p>你似乎不明白这件事情,所以请你就不用操心了~谢谢!</p><p>如果他不是很过分我会锁ID吗?你上论坛也不短了,听说过我会去随便锁别人ID吗?</p><p>他学校版的斑竹如果当的好,会被撤吗?我知道你发帖子是受何人所托,呵呵,不过还是谢谢你对论坛的关心!</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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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6 09:5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andy_qin</i>在2006-10-19 22:37:00的发言:</b><br/><p>你似乎不明白这件事情,所以请你就不用操心了~谢谢!</p><p>如果他不是很过分我会锁ID吗?你上论坛也不短了,听说过我会去随便锁别人ID吗?</p><p>他学校版的斑竹如果当的好,会被撤吗?我知道你发帖子是受何人所托,呵呵,不过还是谢谢你对论坛的关心!</p><p></p></div><p></p><p>老秦,老猫承认自已至今弄不明白整件事的本末,相信其他人看了也搞不清真相。</p><p>老猫当然知道你的为人,我们在论坛上是同一家族成员,几年前你在“美丽版”发青岛的老贴子(不是今年的新贴子,老猫和你那时都还只是会员身份),老猫当年的回贴让你引为知音,还想邀老猫到你家乡一齐喝青岛啤酒。楼主和老猫并未有这样深的交情,老猫也并不认识他,当然他也发过一封短信给我解释,所以老猫才写了上贴。换成别的旁观者,就未必个个清楚你的为人。</p><p>做领导,法、理、情三者要兼顾,示之以法,动之以情,这才是论坛合谐发展之道。至于那些冥顽不灵者,即使你惩戒再重,大家也会对你心悦诚服。如果确实是一场误会,那就相逢一笑泯恩仇。如果事后证明楼主确实做得不当,只要他有悔意,大家都要接受他洗心革面。</p><p>你还记得刚当“齐鲁版”斑竹,就被版上一个会员莫名其妙乱骂,你就在站务上发发牢骚。我那时在站务看到,就马上回贴安慰你说,“当斑竹就像当丐帮帮主,刚上任时就一定会被属下群丐吐一口痰在身上,那是因为你就是他们版位的‘头’,不是吗?”,要你以“平常心”待之,坚持自已的岗位,不要因此而随便放弃。</p><p>光阴似箭,老秦你今年荣升上了超版,老猫真是为你感到万二分的高兴,还第一时间在“齐鲁版”发主题为你庆祝,认为那是论坛家族所有成员们的荣耀。(以你我私人交情,岂会是楼主可比,因此老猫语重心长,不是为了他,恰是为了你老秦,希望你不要因此而误会了老猫)。</p><p>老秦,你我都是修佛的居士,小风波切莫动无名之火,宰相的肚子可撑船,小不忍则会乱大谋呀!</p><p>[em07]</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0 10:37: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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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6 10: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老猫是快卸任之斑竹,也管不了这趟事,管了也很为难,会里外都不是人。</p><p>希望大家都冷静一下,别激动,站务也不是吵架的场所,一切等老大来处理,因为事件已牵涉到他老人家,也只有他才能把事件说得清楚。[em06]</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0 10:33: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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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6 10:5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I]andy_qin[/I]在2006-10-19 22:33:00的发言:[BR]<p>我佩服你撒谎的能力,我发的短消息我有保存,必要时候可以查</p><p>还有~你投诉的帖子也不是我锁的!</p><p>虽然没必要和你说这么多,可是我还是要你知道,既然你投诉我了!我就不会再以管理人员身份处理这个事!</p><p>一切让管理员处理,既然你帖子被锁那说明你投诉已经被看到,等结果吧~</p><p>如果你觉得不爽,我随时愿意和你当面谈谈!!</p><p></p>
哦。。是这样啊。。那么我又再次误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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