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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2006 17:56: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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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新中正义者</i>在2006-11-2 16:33:00的发言:</b><br/>“过河拆桥的陪读妈妈”帖子被删,有人心虚,也说明说到了某些人的痛处啦。既然感觉到痛,为啥还不觉悟,别做那些“过河拆桥”的事了,别做那些让人看不起的工作了,家政、保姆、刷盘子、包饺子。。。。。试想,在中国的时候你做这样的工作吗?在新加坡为什么要做?别再丢人啦,别再丢陪读妈妈的脸啦,别再丢中国人的脸啦、别再丢山东人的脸啦、别再丢济南人的脸啦。。。。。。。。。。</div><p>过河拆桥是不应该的.</p><p>但个人觉得无论做什么工作只要不违法都不是什么丢脸的事.</p><p>LZ不要看不起做家政、保姆、刷盘子、包饺子。。。。。的人,也许有的教授,医生,官员,律师的的品德还不如他们.</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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