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5-1-2007 23: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如果我没有礼貌的话,你更加没有礼貌了。我要你看合同只是想告诉你任何过来人的经验都没有合同来的准,要知道,如果真有人这样辞职的话,那他就肯定回中国了。因为你任期还没满就毁约是从此不可以在新加坡工作的.我相信政府给你培训的时候讲过这个.合同里也写过这个.</p><p>新加坡是个什么都讲原则的国家,而且你的雇主不是普通公司是国家机关,如果你合同在手,什么都按照合同来办,不违背你当初签定的合同的意愿,我想新加坡政府不会为难你的.</p><p>再说了,我说的话并没有恶意,我也只是好心想提醒你注意合同而已.</p><p>你说我没有经验就不要在这里当老师,浪费网络资源,请问,我看其他回帖的朋友也是说"应该""或者"而已,他们也是在帮你,只不过他们的回答你更满意,所以他们在你眼中就不是乱当老师了,反而我就成了乱当老师了,成了浪费网络资源了.</p><p>我觉得我告诉你的那两句话都是有价值的,怎么是乱当老师呢.你当初签了合同,肯定要详细仔细地看合同才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啊,至于EP,至少到现在是这样的,你如果工作了没有了,新加坡政府就会马上把你的EP收回.</p><p>再至于,为什么我会要你仔细回去读和约,是因为我对你的和约的内容非常的了解.我想,我的和约和你的是一样的.</p><p>没想到好心回帖会被人说没礼貌.</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