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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话题] 梦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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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7 19:4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1350b7232 于 22-7-2018 16:52 编辑 <br /><br />梦残行

飘飘来,悠悠东去。
悠悠去,事事如昔。
细雨洗,清风起,燕过人独立。
明月娇,流光走,浮云何去依?
黄花盈,晨鸟鸣,怎奈寒夜侵。
风雪过,哀鹤立,百目不见伊!
独坐明窗,灯尽影也去。
归来出东风,吹得妆颜尽。
凄凄惶惶,酒醒后愁相守。
意绵绵,情不断,人老梦残行。
飘飘来,悠悠东去。
悠悠去,事事如昔。
发表于 24-3-2007 20:4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font size="5">前世因乃今世果</font></p><p><font size="5">今世果乃下世因</font></p><p><font size="5">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果报是很重的!</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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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07 21:0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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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0:0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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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0:1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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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0:1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结婚不结婚是移民厅管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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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0:1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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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0: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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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3:2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其实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女人要钱男人给,男人好色女人提供,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各取所需。关键是这个男人的老婆是无意识的植物人,而女人又离婚了,她们同居了男人有没有构成重婚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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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3-2007 03:5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h4>什么叫做“重婚”?</h4><h4>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形下,与另一方注册结婚。</h4><h4>按现在中国法律,就是知道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形下,与其他人注册结婚组织新的家庭,</h4><h4>但是只有当事人(原配)提出控告,法院才会受理。</h4><h4>也就是他的重婚罪才成立。</h4><h4>在新加坡,也是应该如此。</h4><h4>所以,第一,他们没有在新加坡注册登记结婚,只是同居,而同居的男女太多了,不构成</h4><h4>犯罪。第二,他老婆没有提出控告,所以重婚罪不成立。</h4><h4>第三,植物人不能言语,不能性生活,不离婚,不道德的是她。</h4><h4>第四,没有跟植物人离婚而跟这个中国女人结婚,可能就是他负责尽职的表现,可太太尽职了吗?</h4><h4>换一些人,早就离婚了双宿双飞了。</h4><h4>第五,这男的并没有遗弃或者不赡养他的植物人太太。</h4><h4>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也会同情这一对的。</h4><h4>至于楼主,你还是死了心吧,不要忙了。</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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