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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现在是PR了有半年了, 现在准备辞职. <br/>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2月1号到期, 合同里写了,辞职要三个月的通知, 没有完成合同要按每月的工资赔给公司.<br/>这是一个问题, 我想如果现在走,他一定不会认我走.</p><p>我想如果他不认走,那我就算做到12月1号. 但这里还有第二个很头疼问题, 我现在手上有个项目, 可能要到明年二三月才能做完工, 我在里面是Leader. 不知道老板会以这个为理由不让我走. 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p><p>还有补通一点, 这个老板, 还经常吓唬员工, 我们有个同事说要走人, 老板就说告他, 要他永远都来不了新加坡.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这样对我, 如果是应该怎么应付! <br/>希望各位给我一些意见和经验. 万分感谢!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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