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如需在大使馆登记结婚,应具备以下条件:1、 男女双方须为中国公民,持有效中国护照,其中一方在新加坡合法居住6个月以上,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登记结婚。如一方为外国公民,大使馆不予受理其结婚登记。2、 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大使馆自愿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1) 男女双方如实逐项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2) 男女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 男女双方的新加坡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离婚无配偶者,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加注后退本人); (5) 双方合影照片4张(大小4cmx5cm,底色无要求)(6) 男女双方当事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签署并宣读本人的及《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男女双方当事人须按取证单上要求的日期亲自来大使馆领取结婚证。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上述材料齐全可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共和国大使馆排队拿号码,有什么事可以提前打电话询问,打领事部的电话,比较忙,要一直拨才可以打通. 地址:新加坡东陵路150号 邮编247969 如何到达:新巴111号或132号均可到达。驾车人士可将车停在TANGLIN MALL停车场或停在Camp Road 路露天停车场,然后步行至大使馆领事部。 申请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1:30 取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3:00-4:00 节假日放假安排新加坡公共假日(元旦 受难节 卫塞节 新加坡国庆节 回教开斋节 屠妖节 哈芝节 圣诞节)领事部暂停对外办公。农历新年和中国"五一""十一"黄金周具体放假安排提前在本网站和<<联合早报>>上另行通知。 Embassy of the P. R. China in Singapore 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使馆各部门电话和传真: 政治新闻处: 办公室: 领事部: 商务处: 文化处: 教育处: 武官处: 科技组: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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