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实在受不了鸟老板的气,总是对我横挑鼻子竖挑眼,忍无可忍,吵了一架,被迫辞职了。</p><p>政府大学毕业的,从学生证申请PR,现在拿TEMP EP,申请PR将近2个月了。</p><p>辞职要给公司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在这一个月内PR批下来,HR肯定不会再帮我签字了,但是申请时公司帮忙填了表格的。而且我只工作2个月,工资单最多也只有两次的。。。</p><p>三个问题:</p><p>1。 如果这期间PR批下来,但我拿不到HR的签字,ICA打电话到公司查,HR说已经解除劳动和约了,PR还有希望拿吗?</p><p>2. ICA打电话到公司查的几率大吗?</p><p>3. 如果在这一个月期间批下来,申请的时候有HR签字,最后没有,怎么向ICA解释比较好?</p><p>有同我类似经历的筒子没,给点建议吧,谢谢!最坏的打算是申请social visit pass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3 0:17:07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