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潇湘妃子

[职场] 是新加坡政府笨还是中国人太聪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9-11-2007 11:3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做什么事情还是凭良心的好~</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1-2007 12:1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henhui_1981</i>在2007-11-23 10:03:00的发言:</b><br/><p>其实,我觉得楼主的本意是想让大家来<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dd226d;">讨论一个现象</font>,那就是:新加坡政府在审核准证等的程序上应该是不严格的,所以才有假文凭申请工作准证及pr的现象出现。</p><p>楼主<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e61a6b;">本身是pr</font>,她并不存在要嫉妒还是怨恨什么的,只是她为了要说明该现象的真实性,就举了个身边的例子。</p><p>而出现争吵,是因为有些朋友<u><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70968;"><font color="#000000">以</font>为</font></u>楼主没有申请到pr,而比自己条件差的人却申请到了,所以来这里发泄情绪来了。</p><p>新加坡这么小,很容易会遇到,而且同在异乡,“远亲不如近邻”,说不定下次聚会大家就都认识了,握手言和</p></div><p>同意。</p><p>这帖子沉了由一段时间了,被58楼的owen给捞起来。我以为又发生什么大事呢。大家休息吧。</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1-2007 12:5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还是那句话,人家作假能申请到,那是人家本事</p><p>你有本事你也弄个家的去申请阿</p><p>bs...... 这种人</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1-2007 14:0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那本事就是甘愿冒风险。</p><p>最近坐一taxi,以马来driver开的那个快啊,AYE,120。只要有车挡着,左边超车。人家说了,第一条道是fast lane,must be the fast cars, I pay the summon to the police, if you don't dare, get out. 一路狂骂,还一个劲跟我道歉:不是我老换道,而是这帮家伙霸住了道路。</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11-2007 14:2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喜欢《小李飞刀》</p><p>不是我从背后杀人,而是他们用背对着我</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07 17:2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帖子早应该出现了!</p><p>我就是个例子,不过,我可没有人家lucky。我当初去新加坡,中介就说我的文凭申请SP不可以,非得把我的第二学历大专,做成个第一学历,还和我说,没有关系,只要你自己不说,谁都不知道。果然,顺利申请到了SP去了新加坡。不过好景不长,三年后,我被MOM带到审讯室进行审讯,原因就不用说了,当然是“假文凭”惹的祸。基于我自己有文凭,态度比较好,case虽然拖了半年之久,让我饱受了精神上的折磨,不过,最后的结果是被MOM警告,并遣送回国。本想着时间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以为自己还可以回去,毕竟自己有能力,因为老板认可自己的工作能力。没想到,工作难找,申请旅游签证也被拒绝,竟然和一些人“同病相怜”。自己多少不平衡,当初多少拿假文凭的人申请到了PR,生活得开心自在?只能说:社会不公平。</p><p>没想到,自己说了这么一大堆,心里竟然很平静,恩,有什么的,虽然自己不能回去,可是自己生活得唯心无愧,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老板,社会不公平,可是内心要放平,自己活得踏实最重要。</p><p>[em01]</p><p>只能告诫一下那些“夹着尾巴做人”的人,多做点好事,让自己的内心平衡一些吧!<br/></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2-2007 17: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还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7 17:1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ont size="5">不爽你就举报她, 最看不惯这样的, 搞不好就为非做歹, 玷污了那真正学历, 资历来申请PR的同胞们的清白.也为其他人扫路, 会影响其他人的. 更不公平.</font>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47
发表于 9-12-2007 15:4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font face="黑体" color="#ff3300" size="5" style="BACKGROUND-COLOR: #00ffff;">中国人的遗憾都源于过分聪明 找准自己的方向才不会迷失</font></strong></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0-7-2008 19:2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BR]这种事,唉,怎么说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