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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月27日申请。。今天刚刚收到信。。被拒了。。理由是我在这里住的不够久。。</p><p>可是根本不存在这种理由啊。。我是在这里读书的。。。2003年就来新加坡了。。。。</p><p>结婚申请的PR。。。跟老公认识是实习的时候认识的。。。。</p><p>可是他们给的这个理由我实在不能接受阿。。。我去问为什么说我是居住时间不够。。如果是注册以后到申请的这段时间不长还能接受。。然后OFFICER说。。这个不单单是你读书的时候。。是所有的时间加加减减得到这个你还要等2年以后才能再申请的结果的。。除非在这中间。。有别的变化。。比如老公涨了很多工资啊。。。比如有小宝宝拉这些。。</p><p></p><p>请大家帮帮忙建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找议员上述可以么????</p><p>我还能做什么么?难道真的等两年啊?我最主要想要买房摆酒的呀。。哭死哦~~</p>[em03][em06][em11][em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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