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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有个同学在建行当出纳,说几天前碰到这么一个事。<br/>有天下午,他在十分无聊的上班,一个穿的很糟糕的女士(神经病患者)来到他窗口,给了他一张纸条要提款。纸条上赫然写着"兹派XX同志于贵银行处提取人民币"然后是1后面n多个零元。落款是"***中央办公厅***"。该同学本来想报警,可看该女子很认真的样子,还是打发给保安算鸟~估计保安也是很闲,于是保安对该女子说:你的条子想要提款必须先到对面派出所找所长盖一个章,他盖完章你再来取钱就没问题啦。该女子想都没想,直接就向派出所走去了。<br/>大概十多分钟,人慢慢多起来的时候,那个女子兴高采烈的回来了,举着那个条子,说:"人家说啦,办公程序简化了,不用所长批条直接就可以取钱啦。"我这个同学一说到这就不住的感叹,警察队伍里真有高人,一下就给退回来了。><br/>我这个同学和保安当时就有点发傻,当时有很多人都在,怕她发作起来影响正常的秩序,只好把值班的主管找来了。主管和她在一边聊了几句,并指了指不远处的地方,该女子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保安去请教高招,主管当时是这样说的: 我们这里是建行,只有建房子才能到这里取钱。买东西取钱要到工商银行才行!<br/>到底是当主管的啊!!!!<br/><br/><br/><br/><br/><br/><br/><br/><br/>但是还是不行!!!!!!<br/>过了一会儿,该女士又回来了.<br/>而且带来了工行的回答:"我们这里是公行,只能公的来取,母的不行!!!!!!"<br/>没办法,只能经理出面了.如果你是经理,你怎么应付?</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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