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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水库] (转帖) "东方语言学校"(ORIENT LANGUAGE SCHOOL)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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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07 18:1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帖) "东方语言学校"(ORIENT LANGUAGE SCHOOL)的骗局首先声明,此转帖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更多的朋友上当受骗,请斑竹不要删帖! 为了各位有意留学新加坡的同学能够更好的择校,本人在此提供以下一条信息,供大家参考。以下言论均为本人亲身经验之谈,毫无虚假成分。本人于05年9月下旬办理留新手续,经中介,后就读与ORIENT语言学校。入学时,应移民厅要求,需缴纳押金5000新币(约折合人民币25000元),该费用由该校校长以第三方代理人身份用学校名义出面代收。代收费当日,校方本应出收据给我,但却以当天工作已结束为借口拖延,之后的几个月内本人曾多次向校方(潘校长)索要收据,但其均以各种借口拖延,只是口头并保证学校一定会按照要求在我离校时退还押金。当时我和学校的合同是15个月,所以关于此事,我便没有再深纠。因为早在我出国前,新加坡的法制状况我就有所耳闻,我想在法制如此健全的新加坡,不会有这种低下的,在发展中的国家都不可能发生的,对留学生的蓄意欺骗。今年3月初,本人办理回国手续,但移民厅押金需本人离新后1个月方能退回,于是此项手续仍经由学校充当第三方代办。离校时,该校校长郑重承诺此款项退还后会交于我同省的学生代回于我,本人届时出收条即可。但我留下签名收条回国后,发现学校违背当时的承诺,依然以各种借口拖延,直至与我同省的同学离新。当我再次与校方联系时,潘校长则继续搪塞说找到当初收据的存根后会退还,到后来干脆说找不到存根了.并坚持说当时给了我收据。如众所知,所以票据都是二到三联,即使我的票据遗失,校方相关部门也应当留有存根,可她却连存根也无发出据,可见其话语可信度根本就令人质疑。事情发展到了这里,令我不紧联想到了关于房屋租赁的事情。我们那一届有42人,其中有35人的公寓是由学校在我们来新之前替我们租的.按照惯例,每人需交纳2个月的房屋押金(有签合同).但等到我们要退房,另租住处的时候.学校却以各种名目(比如:清洁费,以及要更换房屋的空调,冰箱等等)扣除了我们所有人的房屋押金.并且,这些在合同的条款中并未出现。但初来乍到的我们,不知该这样获得法律援助,加之在新加坡举目无亲,除了学校再无去处只要就次作罢。后来我曾询问前几届的学生.他们和我们情况也都大致相似.大多是由学校出面租的房屋.到最后学校没有退还给他们一分钱押金! 每月2200人民币房租.2200×35=77000 算上前几届的同学是损失约合300,000人民币。再加上移民厅押金每人5000新币(约合人民币25000/人次)。长期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话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能看出一开始她们就蓄意讹掉这笔钱.后经过多方证实,该学校确实曾多次有过故意扣取学生押金的行为。该校正是利用了留学生回国后联系不便和势单力薄的特点,非法牟取利益,此举不禁令人发指。学生也有维护自己合法财物的权利。留学生代表的是我们各自国家的至高无上尊严!新加坡这个学校的行为,不禁让人对新加坡的健全法制产生质疑,这是一个发达的法制健全的国家里所应该发生的事情吗?要知道,在我们中国,留学生的权益处处回得到维护,因为在我们中国人看来,一个国家对留学生的待遇,直接反映了对该国家的态度问题!钱财事小,国家形象事大!请各位同学以次为鉴,慎重择校!
发表于 22-11-2007 22: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骗子真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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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2007 00:2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楼主,这样的话,您可以直接通过新加坡教育部来跟校方进行交涉,大多数情况下您的要求都会被满足,即使不能满足,该校也会在教育部造成不好的影响,我发现论坛上的很多中国留学生都不知道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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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1-2007 10: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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