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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2007 22:27:0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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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既然你竟敢如此造谣惑众,那么我就把事情的真实经过告知大家! 此人自称名叫丁红,东北抚顺人,在国内是做传销工作的,手机号码是.原来双方事前说好是扔广告条到住家,按件付薪. 但是,中途她来电话,说儿子要回中国,她要回家帮儿子准备行装,时间很赶,看到她焦急要走的样子,我便同意了,她告诉我扔了多少户,我便按她说的户数付了钱. 不过,她走之后,我去按户检查,发现一多半家庭她都没有扔,给她打电话,她前三次根本不承认自己造假,直到我警告她要把她做的事情公布在网上时,她才求情说:"如果你觉得给我付多了,下次我会退还给你!" 请大家试想一下:倘若她心中没鬼,能说这句话吗?对这种不诚实的人,还能有下次吗?一次足够!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付她多少钱,而是这种不知羞耻,以欺骗的手段为人处事的方法,让人不舒服,也让人看到在陪读妈妈中的确有害群之马!以前当我们和朋友聚会时,一位朋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聘请陪读妈妈,因为她请的一位陪读妈妈来家打扫完卫生走人后,她才发现自己家里的一些东西都不翼而飞了,包括她新买的皮鞋!听后,我们都无法相信,现在终于亲身体会到了,而且"幸福一生"做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她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不知悔改,我为你玷污了陪读妈妈的名誉感到羞耻! 当然,我还想客观地说:大多数陪读妈妈是好样的,毕竟像"幸福一生"这样的人还是极少数.相信大家对此事自有公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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